举报下列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避免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的,给予举报人以下数额不等的奖励。...(一)举报下列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200元奖励:1.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2.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及畜禽养殖废水的;3.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
7月30日,古交市公安局委托山西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古交市东曲街道西岭头村沟内倾倒的灰色泥状物质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晋环司鉴〔2024〕鉴字第312号)认定,上述随意倾倒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达到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得污染水生态环境,并有权就污染损害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向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四川省或者本市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保险理赔投保单位按照保险合同向承保单位索赔时,应当向承保单位提供与确认生态环境污染损害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并依法配合承保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即投保单位为避免或减少前述风险或损害,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而支出的必要的清除污染费用及应急处置费用。(四)其他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损害练江水环境和破坏练江生态的行为进行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练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应当列入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内容。
经审理,新干县人民法院2023年7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责任人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继续追缴非法所得147.8万元,赔偿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损害修复费72.49...根据调查情况,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生态损害评估工作,对查扣物品开展价值评估,新干县公安机关于2023年7月将查扣物品依法公开拍卖,拍卖价款371.8万元上缴国库。
执法人员现场固定线索后立即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并联系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对排污现场进行取样,开展有关危险废物、土壤污染鉴定及生态损害鉴定。
第七条(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生态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第三条(基本原则)水污染防治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共治共享、损害担责的原则。
对不按要求淘汰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发生火灾等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工作,计算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损害等各类直接经济损失,严肃追究事故企业赔偿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污染损害水环境行为,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职责的部门举报、投诉。...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第六章 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第七章 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
第七条【企业责任】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污染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检察机关发现大气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者支持有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全民共治的综合治理机制。
海警部门负责侦办海上涉嫌破坏环境的刑事案件,对海洋倾废活动进行执法监督,对过程中造成海洋污染损害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海上缉私,查办走私工业固体废物的案件。...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意见建议,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预防优先、分类管理、鼓励利用、集中处置、污染担责和公众参与的原则,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
2022年9月2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认定当事人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主动消除环境危害后果且违法行为对土壤污染损害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开展生态环境技术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科技咨询和成果应用;开展生态环境战略、绿色发展、低碳经济与气候变化等政策和技术研究;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评估的技术支撑;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保护与修复、风险评估、污染损害鉴定与检测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可以依法向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调取监测数据、污染损害等证据,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第五条【企业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承担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水环境信息,对造成的污染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八、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控生态退化区修复和生态缓冲带构建技术;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评价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及生态安全体系构建;特定环境生物鉴定和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园区环境风险预测预警、污染损害评估及应急管控平台
据了解,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集科学研究、管理支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污染损害鉴定、成果转化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科研机构
施工单位应当配置污染物排放少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污染物排放。第十四条【港口疏浚、清淤要求】港口疏浚施工应当采取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
有利于促使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件后分担应承担的赔偿压力,让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的群众及时得到赔偿,让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
坚持应投尽投、应保尽保,为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分担赔付压力,让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的群众及时得到赔偿,让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四、加强过程管控(一)强化在线监测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七条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的权利。
排污单位应当推行节水、清洁生产等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涌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第三条河涌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市、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防治河涌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涌水环境质量负责。
主要问题非法设置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岸滩擅自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弃物。...启东市近海镇岸滩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未办理合法手续,也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