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豁免内容在沪浙皖地区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要求,危险废物利用豁免管理分为两类,一是“一般”利用豁免管理,即《豁免清单》第1-
而截至2024年10月底,全省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达到1330万吨/年(不含豁免管理),收集能力313万吨,实际利用处置量仅313万吨,收集量25万吨。...根据《公告》,2023年广东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申报产生量725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184万吨,委外利用处置量543万吨(含利用处置2022年底贮存量),年底贮存量36万吨;全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出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企业事业单位涉及以下情形的,应组织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一)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以及存在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和涉重金属物质的;涉及尾矿库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
支持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京津冀区域内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公告显示,河北省已基本形成了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措并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超过产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实际经营负荷处于较低水平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精准识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等方面。
》的危险废物,属于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环节和要求豁免管理);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600㎡)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
第五条除基本条件外,申请停限产豁免需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一)保障类工业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民生保障类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及民生需求的农药
实施全省首例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年利用集成电路行业废硫酸1.4万吨,进一步拓宽危...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聚焦“六个方面”(危险废物贮存、环评、中间体、制度落实、豁免管理、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先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
3.鼓励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利用过程应严格满足《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工作方案(暂行)》(浙环发〔2023〕4号)要求。
,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生态保护补偿、废矿物油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等试点工作。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省内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风险可控的危险废物实行“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特此公告。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4月16日...图1 2023年全省主要危险废物类别产生量情况二、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2023年,全省已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62.7万吨/年(含豁免利用能力),其中综合利用能力672.2万吨/年,
鼓励企业按照《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冀环固体〔2023〕225号)要求,与京冀企业合作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业务。...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见附件1)及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见附件2),重点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兼顾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保评估范围全覆盖。
与四川省联合发布《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危险废物跨省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进一步降低企业固体废物处置成本。
二、管理要求(一)适用范围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尚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或者在利用过程不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
4.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危险废物从产废到收集集中贮存场所运输环节豁免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运输豁免环节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的公告》中运输要求执行
(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和排除管理清单管理要求。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省内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发挥托底保障、科技引领、管理示范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建设“无废集团”,集团内同类危险废物共享利用处置设施,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处置豁免管理。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2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豁免管理工作的通知,列入《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第1至31项,所列豁免环节为“利用”或“
,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实际,我厅会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创建“无废工厂”,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四、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支持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企业开展低碳场景试点示范建设,重点研究和示范推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减污降碳新技术
二、管理要求(一)适用范围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尚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或者利用过程不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
(二)已满足我省利用处置能力的危险废物,但确有利用需求的,可按照《贵州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试点。...》《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以管促调强化防治”工作方案》,现将贵州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公布如下: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据统计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本方案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是指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或利用过程不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