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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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024-01-04 08:46 来源: 生态环境部 

1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迭庆杞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照表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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