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6.3%,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重点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优良水体断面比例明显上升,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1%,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pm2.5浓度下降至25μg/m3,重污染天气比例下降至3天;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消除劣ⅴ类水体,进一步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71.4%
ⅴ类断面,县级城市、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长江流域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达到91.7%;劣ⅴ类断面比例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达到0.6%;12个计划消除劣ⅴ类的国控断面中,9个暂时消除,3个水质明显好转。
,消除劣ⅴ类水体。...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任务,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1微克/立方米以内,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5%以上,坚决防范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发生,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0%,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海洋表层沉积物质量保持“优”等级,海洋生物质量基本稳定,入海河流11个断面持续消除劣ⅴ类水质。涠洲岛珊瑚礁、山口红树林、北仑河口红树林、合浦海草床、珍珠湾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为健康状态。
、杨家浜等17条仍为劣ⅴ类;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要求,到2021年底太湖流域城市建成区水体主要指标应消除劣ⅴ类,但2022年金坛金花河(中段)、下塘河(思母桥、下塘桥)仍为黑臭,今年2月被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批评
会议指出,要紧盯视域区域流域领域职域,坚决消除安肇新河和肇兰新河流域劣ⅴ类水体。近期厅长动作频频,一边聚焦两条河的流域治理,一边突击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改,这其间有何逻辑关联?
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到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37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断面占比75.7%,动态消除劣ⅴ类断面。
对排查出的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各区县政府应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统筹开展整治。对通过雨水口、泄洪道、农田退水口以及
排污口整治可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海域)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开展。
一方面,持续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1.3%,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国控考核区域点位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6.67%,实现“绿水长清”。
100%,无劣ⅴ类水体,水质指数居全省第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完成省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5.2%,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全部消除劣
,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正常年景境内五大水系干流实现“流动的河”,市民亲水需求得到有效满足。...10月8日,北京市水务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全市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正常年景境内五大水系干流实现“流动的河”,市民亲水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巩固,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省控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83.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
地表水8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5个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全市建成区1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
ⅴ类水体;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稳定达到98.8%;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根据《规划》,2025年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达成目标:全市海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消除劣ⅴ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公众亲海获得感显著提升,亲海空间整体品质得到改善,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50%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现新的显著提升
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降到30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下降,长江干流全线水质连续两年实现了ⅱ类及以上,渤海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全市50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详见附件1表1—2)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简称优ⅲ水体比例)达到90%以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其中15个国考断面优ⅲ水体比例达到86.7%,35个省考断面优ⅲ水体比例达到
到2025年,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2.7%;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有效保障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