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下同)的单位应通过平台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备案管理计划,建立电子管理台账,运行全国统一编码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共计66家(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单位13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28家(含清洗废包装桶单位5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33家,
医疗废物产生量13298.64吨,安全无害化处置率100%。...2023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3298.64吨,安全无害化处置率100%。
一、试点内容(一)试点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和具有易爆、剧毒属性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外
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焚烧类产能负荷为53.5%,填埋类产能负荷为53.2%,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为37.9%,医疗废物处置负荷为81.1%。...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6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67.1万吨/年(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利用能力584.5万吨/年。
以“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为重点,包括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处置、餐厨垃圾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收集与处理处置、矿产资源(含尾矿)综合利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医疗废物包装和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包装的技术要求和医疗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样式和设置要求,并规定了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包装和识别标志设置的技术要求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28.11万吨/年,包括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1.79万吨/年(含医疗废物0.652万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0.70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25.62万吨/年。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2023年,本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量182.9万吨,其中自行利用处置量103.8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82.3万吨(包括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4.9万吨),当年贮存量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医疗废物治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可回收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的区分,落实垃圾减量措施,促进源头减量。
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厨余垃圾投放。...餐饮经营者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易回收、可降解的外卖包装物,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积极回收外卖包装物。支持厨余垃圾处理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包括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污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第十二条 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2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80.63万吨/年(其中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4万吨/年),实际收集17.66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原则上不鼓励废酸、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等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医疗废物0.142万吨,平均经营负荷约41.6%。...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家,处置能力1.365万吨/年。
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焚烧、填埋、物化和水泥窑协同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项目;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
在标准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284-2023)、《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 17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据统计,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83.62万吨(含医疗废物0.25万吨),上年度贮存量1.15万吨,委托利用处置50.27万吨(其中委托市内集中利用处置38.52
(八)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处置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九)应急部门负责产生、收集、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十)市场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收集危险废物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可收集以下范围的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高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利用处置中心建设和(或)运营,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含汞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废物填埋防渗技术与材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一)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区内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开发区现有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为1.5万吨/年,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7个,已全部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3.生活源固体废物。
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包装和标识,分类收集、贮存。...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积极协调会商,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统一布局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场所,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