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在24%左右;到2030年底,全省风电光伏、核电装机分别达到8000万千瓦、1800
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细化分解各市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加强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积极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专项支持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是企业年度各种能源消费的总和,包含原料用能消费量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是确定分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的重要指标,本办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计算,建设地点、主要生产工业和设备未改变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简称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计算
推进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考评,对标能效标准,加强节能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完善节能审查,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能耗要素。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区域节能目标的确定及理由分析;(五)区域内现有主要企业用能分析、区域内主要发展行业现行能耗指标评价及未来发展目标分析;(六)区域能源消费情况(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原料用能消费量等
推进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考评,对标能效标准,加强节能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完善节能审查,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能耗要素。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
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挥地方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制定降低制造业企业用地、用能、用工、物流等成本的政策措施。
统筹推进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行业碳减排行动,优化调整产业、原料、用能、运输结构,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突出重点,分布推进。
对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燃料动力用能和原材料用能实行差别化的节能审查政策,项目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节能审查能耗强度影响评估。
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全省统筹规划的火电项目和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政策。
第十条【能耗双控制度】省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原料用能等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建立健全节能审查、用能预算管理、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节能监察等制度。
此前未纳入《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规定,根据项目原料、用能、水资源等要素保障条件
统筹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行业碳减排行动,优化调整产业、原料、用能、运输结构,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优化能耗双控考核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纳入国家单列项目和新增的原料用能能耗,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
三是深入开展“十四五”用能形势分析。加强能源消费形势分析预警,全面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积极申请重
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原料用能统计能力建设,研究适当提前相关数据统计报送时限,加强原料用能统计核算培训,不断提升原料用能统计规范性和科学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 统 计 局2022年10月27日
原料用能具体包括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作为原料或辅助材料使用、不作为燃料和动力使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消费。四、优化评价考核和监测预警(八)优化能耗双控评价考核方式。
“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22.7%和38.7%,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分别为1.11亿吨标准煤(含原料用能)和72.62亿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第七条原料用能、原料用煤不需替代,在计算替代量时予以扣减。第八条根据节能削煤工作需求,适时调整用能项目能耗替代、用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第九条能耗、煤炭替代应当在项目投产前
综合采用历史法和基准法,确定重点用能企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区分原料用能),实行用能预算管理。7. 差异化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落实能耗“双控”有关政策,严格能耗强度管控,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
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考核。三、加强区域煤炭消费指标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