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渠的设计标准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主要应对大概率、短历时强降雨事件。...雨水管网应包括雨水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和泵站等设施,并应在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下保证地面不积水。
二、规范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和内涝防治标准表述。...其中,雨水管渠设计标准转换为“×毫米/小时”;内涝防治标准转换为“×毫米/24小时”。
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应对原有管道进行科学论证,可作为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对摸排发现的市政排水管线混错接点同步实施改造。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要执行国家标准上限值。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单一按照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构建城市雨水排除系统,排水规划及设计侧重于雨水管道、泵站等排水设施的布局和设施能力规模的确定,目标只体现“速排干”,未考虑超出管网设计标准雨水径流的“渗滞蓄
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应对原有管道进行科学论证,可作为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对摸排发现的市政排水管线混错接点同步实施改造。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要执行国家标准上限值。
二、组织修编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要根据气象气候条件的发展变化,适时组织修订暴雨强度公式,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确定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要求,结合城市体检反映出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中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明确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其中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3~5年,非中心城区为2~
(gb50014-2021)》有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进行复核,对于不达标的,以排水片区为单元,提出整改方案,加强改造修复,系统开展治理,确保汛期发挥作用。
雨水管渠的设计规模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对应的设计降雨强度、汇水面积和径流系数,通过推理公式法计算流量确定,且雨水管渠按满管流设计。
即将发布《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明确了城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和内涝防治重现期标准,见表1和表2。2020年我国发生了全国性的流域性洪水,导致很多城市内河水体高水位、排水不畅和内涝。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可以提高至p=3年的标准,规划原有管道基本废弃,新建污水管道8 km,污水重力接入两港截流总管,最终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建雨水管道10.9 km和雨水泵站1座,雨水泵规模18.5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达到5年一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达到54%,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2%。...设计理念通过在不同尺度上构建大、中、小三级海绵体系的总体思路,即建设生态河道,采用缓坡断面增加河道调蓄能力,打造“大海绵体”;在建设排水管道、雨水调蓄设施和下凹式城市公共绿地,打造“中海绵”;采用建设生态树池
另外,值得介绍的是,《标准》对上海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除涝标准、内涝防治设计标准提出了具体规定:上海市除涝标准为20~30年一遇降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一般为24 h,20年一遇最大24 h面暴雨量平均为
)、上海市相关建设标准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确定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并根据资料调查,分析项目周边水环境现状、场地现状
排水管渠的设计标准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设计降雨强度。
对我国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总结如下:①雨水口设计流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3倍,雨水口间距宜为25~50 m。
(2)北京新机场总体规划中雨水系统规划确定场内一般区域雨水管渠设计降雨重现期...)、北京市地标《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提出的径流控制要求,规划、设计配套雨水基础设施。
随后,《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进行了局部修订,提高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并增加了内涝防治相关规定,但受规范定位和篇幅的限制,仍以雨水管渠设计的规定为主,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城镇内涝防治的系统性技术规范
雨水管渠要求充分重视内涝防治重现期下的雨水管渠设计、校核技术和方法。排涝除险要求充分利用自然或人工水体、绿地广场等现有设施和调蓄设施,为雨水径流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合理的出路,以提高城市的防涝能力。
技术要点: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般选择0.3~1.0年;污水量预测:用水定额的0.4~0.9(规范0.6~0.9),旅游度假村要考虑流动人口产生的污水量;污水量总变化系数:规模小于500m3/d,取2.5
用地红线内的的雨水管渠设计则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重现期,其中地下室、出入口、下沉广场、采光井等的雨水提升系统设计重现期为100年,地面中央广场等重要部位的设计重现期为10年;道路、绿化用地的设计重现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