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原则上应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竞价的底价参照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2022年版)》,制定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为6000
(四)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政府储备制度(2025年1月—12月)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政府储备制度,依托环境统计和大气源清单等数据基础,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容量,构建市、
出让方是指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受让方是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或储备机构等
第四条排污权储备是指省、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或通过储备机构以回购、无偿收回等方式,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的行为。
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原则上应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政府出让的排污权有效期原则上为5年,自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成交之日起计算。
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
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原则上应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竞价的底价参照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市场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政府出让的排污权有效期为5年,自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成交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排污单位有偿使用的排污权以排污权证的形式载明,并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许可。排污单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或经交易购买排污权后,由政府储备管理机构核发排污权证。
二是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优化政府储备投放,支持排污权跨区流转、优化排污权市场交易方式。三是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主要包括激发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推进重金属排污权交易、优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将符合条件的a级企业建设项目及时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支持相关项目获得去产能等腾挪出的能耗、水耗等资源环境容量指标,以及省市两级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绩效评级情况纳入信贷审核体系,在授信审批、信贷发放、利率评定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激励,对a级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以有偿取得排污权、知识产权等为抵质押物的信贷业务。
第三条 排污权储备是指自治区和设区的市政府(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下同)通过无偿收回、有偿收储等形式,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的行为。
出让方:是指通过实施有效减排等措施,出让其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可交易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因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排污单位
第七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排污单位缴纳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资金缴入相应级次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开展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前期工作。...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政府通过储备排污权,统筹调控排污权市场。规范统一,公开透明。
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1030715排污权出让收入”科目,统筹用于污染防治。
2023年底,完成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开展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前期工作。...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公众对《安徽省关于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计划到2023年底,完成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
省级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协助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研究制定、省交易系统等数字化改革应用建设、政府储备排污权调配管理、全省排污权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技术支持工作。
建立“生态环境要素跟着项目走”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1244”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办法》,深挖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健全排污权回购、超额减排政府储备机制,强化市级储备库建设,确保重大建设项目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湖南省财政厅联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湖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立首批vocs政府储备库总量1692.51吨,发布《武义县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保温杯)和印刷(扑克)行业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确定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为6000元/吨·年。
形成的政府储备排污权中20%纳入省级政府储备库,其余部分纳入各市政府储备库。...第九条 政府储备排污权实行分级管理,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负责建立省级和各市排污权政府储备库。
、放弃使用、富余等排污权,并纳入政府储备管理。...第七条【承担机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排污权回购和纳入政府储备的具体管理工作,建立排污权回购台账。
八、深化排污权政府储备和交易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统筹机制,对符合回购、回储条件的排污权指标,做到应收尽收、应储尽储,为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留足充裕的总量指标。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是指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排污权交易,是指经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交易主体(包含政府储备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让或者受让排污权的行为。
第三章确权程序第十二条排污单位有偿取得排污权全部予以确权;无偿取得排污权超过应确权部分不予确权,应无偿收回纳入政府储备。...详情如下: 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实现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