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湖北省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7089人(次),检查企业12081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10起;对22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对78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8起,行政处罚金额3931多万元。在这些执法行动和执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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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范管理机制 提高第三方环境监测运维水平

2015-08-28 17:4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余桃晶

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湖北省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7089人(次),检查企业12081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10起;对22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对78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8起,行政处罚金额3931多万元。在这些执法行动和执法成果中,有一个重要力量起着支撑作用,那就是充分利用和发挥在线监测数据效能。

“互联网+环保”大数据覆盖国控污染源

一直以来,湖北省环保厅对在线监测工作非常重视,为加强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湖北省环保厅于5年前就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任组长的湖北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导小组,下设由监测处、监察总队、监测站、信息中心抽调专人组成的管理办公室,并赋予其协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工作职能。

去年,省环保厅完成了“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部署、联网调试和验收工作,建成覆盖省、市、县3级污染源监控网络,实时监控数据完整率达到95%以上、实时在线用户数达到140个。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介绍说:“湖北省的在线监测数据线网,已经形成省内覆盖范围最广泛、业务应用最频繁、数据挖掘最深入的环保物联网。”

据省环境监察总队在线办负责人胡锐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形成了强大的数据采集、传输、审核、存储、流转和应用能力,为湖北省环保厅电子政务系统、饮用水水源地GIS系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和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环保四大业务管理软件开发了相应的数据接口并稳定运行,实现了污染源数据的实时共享。

目前,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验收率已达95%以上,确保了数据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了现场端监控设施的数据与各级环保部门数据完整、一致,监控数据反映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真实情况,且数据逐渐准确。

在此基础上,污染源数据全面实现了超标流转、门禁管理、运维考核、视频监控、减排台账等五大功能,截至2015年8月,全省已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排口数1161个(水776个、气386个),其中,纳入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的排口数458个(水221个、气237个)。目前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事件查处启动率达到90%以上。

大数据发挥大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利用在线数据发现或直接查处了鄂州球团厂、鄂城钢铁等106家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其中,超半数超标排污行为环保部门已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规范管理机制提高第三方监测运维监测水平

近年来,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和运维的过程中,污染源监测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监测管理体制机制不合理,上下级环保部门职责划分不清;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测完成率和数据准确率难以保证;对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处罚力度不够,监测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等。

湖北省环保部门对全省的在线监测工作从体制机制和规范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尝试。大力推进社会化运营,推动第三方单位运维。

湖北提出,要打破市场垄断,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选定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单位。湖北省环保部门清除了不符合国标协议的高价数采仪对全省污染源监控设施建设市场的负面影响,指导地市环保部门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对非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同时,为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提升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省环保厅先后印发了《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审核规则(试行)》、《湖北省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进行规范化整治,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明确规定,确保在线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为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使用效能,消除污染隐患,省环保厅对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事件建立了短信报警和责任人跟踪督办机制。根据国控重点企业属地化管理原则,省环保厅通过短信方式将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事件查处任务下达给相关环保部门启动查处工作,并对超时未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超标事件专文进行督办。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的不断提升,省环保厅还通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来,省环保厅和各市、州、直管市环保局共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违规问题62个,其中拒绝检查问题1个,擅自拆除、闲置监控设施问题1个,弄虚作假问题7个,其他问题53个。

去年,湖北省环保厅共发布11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共通报了325个(次)数据异常问题、825个(次)数据传输问题,超标预警响应、移交并跟踪督办日均值超标事件1010个(次)。通过分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及时掌握汉江、府河等流域有关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查明环境污染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发挥了预警作用并提供了有力支撑。

数据执法应用精准打击大案要案“真凶”

在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的基础上,湖北省环保部门还有一项“绝活”——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抓住大案要案“真凶”。

去年11月,武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查看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历史数据时发现,新洲区武汉毅峰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峰印染公司”)在线数据长时间低于印染行业正常排放水平,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12月,环保部门对毅峰印染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过仔细排查,最终在污水处理脱泥间内发现有1根管道通过阀门控制,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绕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直接外排。武汉市环保局立即要求公司停止生产并封堵管道,在确保所有废水全部进入污染处理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

今年2月4日,按照应缴排污费的最高5倍罚款额度,武汉市环保局对毅峰印染公司开出145.6万元罚款。这是武汉开出的史上最大的单笔环保罚单,也是自动监控手段在环境执法中的一次成功运用。

今年4月24日,武汉市环保局对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发按日连续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210万元。这是新《环境保护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湖北首例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案件。

按日连续处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连罚21日,企业坐不住了。

据了解,2014年,环保部门曾对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废气超标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以8万元罚款;辖区政府也对其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企业在去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做到达标排放。

湖北省2015年第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武汉高新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武汉市环保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罚款。3月24日,武汉市环保局复核发现,企业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废气超标排放,逾期已达21天。随后,武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210万元。这一记重罚依据同样来自在线监控数据,自动监控数据已经成为环境管理、环境决策的重要支撑。

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结合国控点运维考核和国发软件平台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共通报了544个(次)数据异常和传输问题点位情况,对122个日均值长期超标的点位下达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问题的监察通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应用在线数据对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金额达1050万元。

在线监控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环境执法的有力支撑。在线监控的建设与管理本身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更科学、更有效地建设和发挥好其效能,湖北的探索之路仍在努力前行。

原标题:湖北强化在线监控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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