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地不遭受重金属废水污染,环保署携手地方政府推动水污法总量管制并修订法规,不仅加严放流水标准、限制新设重金属工厂,位于总量管制区内的事业若严重违规,最重可废止排放许可证。目前桃园市已划定100万公顷的管制区,最快明年1月实施。
环保署依据水污法第9条与农地污染严重、污染农地整治有受二次污染情形等县市合作,推动废水污染总量管制区,纳管铜、锌、镍、镉、总铬及六价铬等,电镀、化工、染整及制纸等工业废水会排放出的重金属。
水保处科长张根穆表示,总量管制区分两级,一级管制区不得新设重金属工厂,既设的工厂需在两年内使排放水质符合灌溉水标准;若想在二级管制区新设重金属工厂,排放水质也需符合灌溉水标准,既设工厂的放流水标准则较一般严格两倍。总量管制区内的工业区即使有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放流水标准也严格两倍。以铬为例,现行放流水标准为2ppm,位于管制区内的工业区及二级管制区的既设工厂,放流水中铬浓度限值为1ppm;一级管制区既设工厂和二级管制区的新设工厂排放水铬限值加严为0.1ppm,相较现行标准严格20倍。
张根穆表示,由于重金属会累积,依照现行放流水标准灌溉农田,约7年农地就可能超标,若依灌溉水标准,则延长为70年。
环保署水保处长叶俊宏表示,首波推动总量管制的县市有桃园、台中及彰化,总面积达100.2150万公顷,其中桃园即涵盖100万公顷,范围包含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内的农地特定保护区,环署预计今年底即可核定公告,最快明年1月实施。
台中预计划设范围包含詹厝园圳上下游,彰化则规划将东西二、三圳附近约1190公顷都划设为一级管制区,但目前尚未将草案送到环署核定。若三县市皆实施总量管制,包含63家独立工厂、中坜工业区、大里工业区和日月光都将受管制。
原标题:废水污染农地最重废止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