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发布苏环办[2016]51号《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6年3月1日起,原由省环保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期满换证事项均下放至省辖市环保局审批。[$NewPage$]

首页 > 固废处理 > 危险废物 > 管理 > 正文

江苏《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2016-04-05 09:4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发布苏环办[2016]51号《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6年3月1日起,原由省环保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和期满换证事项均下放至省辖市环保局审批。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