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沧州市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约12.18万吨,建成投运的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6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61.05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42.45万吨/年,处置能力18.60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家,处置能力1.365万吨/年,在建和已建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利用项目8个,设计新增利用能力约62.6万吨/年。
详情如下: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促进我市危险废物治理产业健康发展,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投资,现将我市涉危险废物单位申报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情况
根据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统计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约12.18万吨,按照危险废物类别申报产生量居前的分别为:HW11精(蒸)馏残渣6.51万吨(占比53.4%,其中焦炭生产中煤焦油4.58万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2.55万吨(占比20.9%,其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2.54万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63万吨(占比5.2%),HW49其他废物0.46万吨(占比3.8%),HW34废酸0.42万吨(占比3.4%),HW50废催化剂0.33万吨(占比2.7%),HW23含锌废物0.33万吨(占比2.7%),HW02医药废物0.26万吨(占比2.1%),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0.21万吨(占比1.7%);以上9类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共计约11.70万吨,占全市申报总量的96.1%。
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情况
截止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建成投运的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6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61.05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42.45万吨/年,处置能力18.60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家,处置能力1.365万吨/年。经营单位申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如下:
危险废物利用单位报告接收危险废物约2.37万吨,其中本市接收1.28万吨,市外接收1.09万吨;第一季度共计利用危险废物2.06万吨,其中:废矿物油利用单位能力合计21.74万吨/年,利用1.07万吨,平均经营负荷约19.7%;精蒸馏残渣利用单位能力1.25万吨/年,利用0.17万吨,经营负荷约55.9%;废酸利用单位能力1万吨/年,利用0.31万吨,经营负荷约124%;废包装桶利用单位能力0.2万吨/年,利用0.02万吨,经营负荷约47.2%;废含汞触媒利用能力1万吨/年,利用0.05万吨,经营负荷约20.4%;除尘灰及含锌废物利用能力10.5万吨/年,利用0.43万吨,经营负荷约16.2%;废活性炭利用能力1.99万吨/年、废脱硝催化剂、石油炼化催化剂利用能力1.77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利用能力3万吨/年,一季度处于调试阶段。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报告接收危险废物2.16万吨,其中本市接收0.89万吨,市外接收1.27万吨;第一季度共计处置危险废物2.43万吨,其中:焚烧处置单位能力合计7.34万吨/年,处置1.36万吨,平均经营负荷约74.1%;填埋处置单位能力8.01万吨/年,处置0.65万吨,平均经营负荷约32.5%;物化处置单位能力3.01万吨/年,处置0.43万吨,平均经营负荷约57.1%;废线路板处置能力0.24万吨/年,第一季度未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医疗废物0.142万吨,平均经营负荷约41.6%。
三、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在建和已建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利用项目8个,设计新增利用能力约62.6万吨/年,其中废酸资源化利用类项目1个利用能力25.5万吨/年、废矿物油和油泥利用类项目3个利用能力共计21万吨/年、废有机有溶剂利用类项目2个利用能力共计10.9万吨/年、废包装容器利用类项目1个利用能力1.2万吨/年、半导体晶圆加工过程产物循环再生项目1个利用能力0.12万吨/年。
四、相关要求
各分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积极做好信息通报,合理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的申报,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理性投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加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项目调度,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上报市局。对拟建的利用类项目和经省厅审定同意的处置类项目,加强环评审批与固体废物管理的衔接,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后10日内要书面上报市局相关情况(项目概况,环评、审批文件,符合选址、“三线一单”、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管控要求情况),同时纳入月调度范围。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