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沿河出境断面总磷浓度由2011年的1.13mg/L下降到目前的0.2mg/L左右,下降了82%。”记者近日在贵州省环保厅了解到,经过几年的强力治污,乌江的环境污染取得了明显成效。
贵州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乌江能取得今天的治理成效非常不容易,是贵州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倾力合作的结果。
乌江中下游总磷超标
水治理列为一号工程
起源于贵州西北部乌蒙山东麓的乌江,是贵州省第一大河,也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全长1037公里,其中流经贵州境内的就有889公里,流域面积涉及7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的42个县(市、区),几乎占据了贵州省的大部分国土面积。
乌江是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因此,乌江的生态环境质量不仅关系着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对长江下游省份有着巨大影响。
据了解,乌江流域内矿产资源丰富,蕴藏有煤、硅石、铁、磷、铝、锰、铅、锌、锑等,依河而建的资源型、能源型企业较多,尤其以磷矿企业著称。
贵州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企业生产工艺处于升级换代期,特别是早期建设的磷石膏等工业渣场没有采取铺膜等防渗措施,加之喀斯特地貌地下补给水丰富,高浓度含磷渗滤废水进入地下水外涌进入流域水体,长期以来造成乌江中下游河段水体中总磷超标。其中,乌江34号泉眼就是这种类型。
贵州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生态环境脆弱,地下溶洞较多,一旦发生渗漏,存在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的特点,有些地下水污染修复甚至需要上千年,因此,保护乌江不仅利及当代人的生存,更是造福子孙后代。
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乌江的污染治理,多次对乌江治理工作做出批示,指出对“乌江的保护,一定要作为贵州环保的重中之重来抓”,贵州省政府把乌江治理列为一号环保工程和环保十二件实事之一。
按照贵州省领导对乌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乌江水污染治理,确保完成“到2017年乌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规定类别”的目标。
34号泉眼为切入点
加强源头控污削污
在贵阳市息烽县,盘旋的回抽水管缠绕在山间,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是开磷集团于2012年和2013年建成的乌江34号泉眼水污染治理工程1号2号回抽污水管线,受污染的泉水通过这些管道回抽到中化开磷公司进行处理。
2015年2月23日,乌江34号泉眼污水治理工程正式投运,每小时处理污水能力达到3000立方米,处理后的总磷浓度基本低于15mg/L,经过5天的运行,34号泉眼下游断面监测数据显示总磷浓度为0.06mg/L,这标志着乌江污染治理取得了重大突破。
近年来,仅开磷集团投入治理乌江水污染的资金达4.8亿元。34号泉眼的治污,只是乌江水环境污染治理的一个缩影。为推进乌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贵州省政府2015年8月批准实施了《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014年~2020年》。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规划估算投资82亿元,规划项目347个,大多是污染治理项目,包括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区域水环境整治、环境能力建设等七大类。
同时,加强源头控污削污,严格要求新建的工业渣场必须按照《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技术及环境监理、验收规范》两个技术标准,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工业渣场防渗系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实行最严格的工业渣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贵州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解决乌江流域内环境污染问题,省环保厅集中整治煤矿和磷化工企业污染,先后对流域内50余家矿井废水和生活污水设施不完善的煤矿企业以及磷化工下达了挂牌督办,要求 “一矿一废水污水处理站”,目前各有关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效益再好,一个都不能要、不能上。去年以来,仅乌江流域,各级环保部门就先后否决了20多个高污染不符合产业结构的项目,投资达6.3亿。
截至目前,乌江流域有关县(市、区)建成投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9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49.01万立方米/日。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37个,包括34个填埋设施和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设计处理能力7990吨/日。在建的还有清镇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以及12个市、县垃圾收运设施项目。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些设施的建成投运将进一步改善乌江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此外,利用“环保利剑”和“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动执法,多次组织环保部门对流域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流域内企业30257家,责令停止建设272家,责令停止生产467家,责令限期整改1524家,关停取缔105家,立案查处1035起,罚款金额4335万元。
推行第三方治理
启动问责等手段
如何进一步改善乌江水环境质量?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贵州将严格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积极推进乌江流域水污染治理。
贵州积极用创新的办法解决污染问题。推进34号泉眼治污第三方运营、建立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流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落实乌江环境保护河长制、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六大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任务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将使污染治理中存在的瓶颈得到有效破解”。通过深化改革,整合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新常态。
此外,必须加强环境监管,综合运用《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办法》、《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贵州省企业环保黑名单管理制度》、环保“约谈”办法等手段,按照存在问题“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对各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启动问责。
通过系列污染整治措施,乌江流域水质得到大幅改善,特别是乌江水体中总磷浓度得到大幅削减。2016年上半年,乌江流域30条河流57个监测断面(其中干流断面9个,一级支流断面35个,二级支流断面13个),达到功能区要求的有51个,达标率为89.4%,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15.2个百分点。
在贵州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看来,总体上看,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近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乌江流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总磷污染有所减缓,但乌江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环境风险依然存在,环境压力仍旧很大。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流域内工业污染比较突出、城镇生活污染仍然较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明显、养殖污染日益严重4个方面。如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水产养殖无序化发展等。
虽然贵州在制度创新、财力物力、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贵州经济发展落后,财政薄弱,人力财力有限,难以彻底解决乌江治理存在的问题。贵州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得到国家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彻底解决乌江水污染治理,保障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安全。
原标题:近九成监测断面达标 未来治理仍存资金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