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经信委获悉,关于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关于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鄂经信节能函〔2016〕43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环保局,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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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信委、环保厅关于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2016-10-31 15:08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经信委获悉,关于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 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

鄂经信节能函〔2016〕43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环保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信部、环保部发布了《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联节〔2016〕275号,以下简称《推行方案》)。现就我省组织实施《推行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工信部、环保部制定的《推行方案》,汇集了国内成熟的技术成果,是造纸、制革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约用水、减少水污染物产生,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的重要技术路径。各市(州)经信、环保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精神,11月15日底前围绕《推行方案》涉及行业,完成辖区专项摸底调查,确定实施清洁化改造企业名单,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采用《推行方案》推荐的先进适用技术,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促进各地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完成。

二、组织一批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项目。各市(州)经信、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指导,将清洁化改造项目进行归类整理,按要求填写《湖北省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于11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

三、编制实施《推行方案》实施计划。省经信委、环保厅将汇总全省清洁化改造项目,编制《湖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计划》;将《实施计划》实施进度,纳入各市(州)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年度考核内容;对列入《实施计划》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安排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每年底前向省经信委、省环保厅报送本地区清洁化改造实施进展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支持。各市(州)经信、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相互协作,认真组织本地区重点工业行业落实《推行方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本地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环境服务机构,要结合自身优势,帮助和引导企业按照《推行方案》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普及率。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王彦 黄旭

联系电话:027-87236635(兼传真)

电子邮箱:jienengchu2010@126.com

省环保厅( 科技与合作处)

联系人: 何丽娜

联系电话:027-87167128

电子邮箱:hbhbkb@163.com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1:

延伸阅读:

发改委下达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5.52亿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通过 环评检测机构或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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