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市黑砂河流域水系治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背景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号),以本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为铜陵市黑砂河流域水系治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黑砂河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016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号),公司收到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以本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为黑砂河项目的中标人。
二、合同签订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15日,以本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与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签订《铜陵市黑砂河流域水系治理工程项目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发包人: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体承包人: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为铜陵市黑砂河流域水系治理工程设计、建设、运营。包括工业废水超标截流、雨污水控制、调蓄池、河道生态化、强化水处理设施、水质水量检测、拦水坝及冲洗阀、河道实时信息化等。
3、项目工期和维护期项目工期8个月。运营维护期为28个月。
4、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款102,011,057.93元,其中:建设工程价款为89,106,257.93元,
运营维护费用总价为12,904,800.00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设施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由中标方投资建设,在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前提下并且竣工验收合格后,
按20%、20%、60%的比例分3年支付,支付基数为项目总投资额,支付时间分为3
个节点:
(1)第1个支付时间节点为项目开工建设后的第12个月末;
(2)第2个支付时间节点为项目开工建设后的第24个月末;
(3)第3个支付时间节点为项目开工建设后的第36个月末。
建设工程款和运营费用需在满足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同时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基础上,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根据季度考核汇总结果确认该年拟支付费用。
当年度实际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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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祯环保关于铜陵市黑砂河流域水系治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