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加快推进江西省彭泽县矿山物料运输专用线PPP项目建设,根据项目中标约定,公司拟与合作方投资成立项目公司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 30000 万元整,其中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持有 83%股权,彭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持有 17%股权。
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根据项目中标约定,公司将与彭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彭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8 年 07 月 07 日
4、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大道 736 号
5、经营范围:全县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房屋中介等(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 30000 万元整,项目资本金全部由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筹集。双方约定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持有 83%股权,彭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持有 17%股权。
2、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地选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山南新区。项目公司将主要从事矿山物料运输;建筑材料加工、销售;码头货物装卸等业务。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双方将按照《公司法》规定,具体约定项目公司建设、运营、公司治理结构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切实履行公司江西省彭泽县矿山物料运输专用线PPP项目建设中标约定。本次项目公司的设立将加快江西省彭泽县矿山物料运输专用线PPP项目建设。
随着未来该项目的建成运营,将填补国内外长距离环保型散装物料运输系统的空白。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PPP项目布局,为公司广泛参与PPP项目积累丰富的经验,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0 日
原标题:盛运环保: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