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ldquo;十二五rdquo;期间环境监测相关的政策密集出台,不仅释放了水、大气等领域的防污治污需求,也带动了环境监测行业的需求。政策的密集出台开启了环境监测千亿市场ldquo;蓝海rdquo;,一直被认为是ldquo;小而精rdquo;环保细分行业的环境监测行业未来增量市场可期。水质检测市场是其中的核心板块之

首页 > 环境监测 > 其他监测 > 市场 > 正文

水治理工程“新”动作频发 监测设备市场量级扩容

2017-11-07 17:00 来源: 中国化工仪器网 

环保“十二五”期间环境监测相关的政策密集出台,不仅释放了水、大气等领域的防污治污需求,也带动了环境监测行业的需求。政策的密集出台开启了环境监测千亿市场“蓝海”,一直被认为是“小而精”环保细分行业的环境监测行业未来增量市场可期。水质检测市场是其中的核心板块之一。

水治理工程“新”动作频发监测设备市场量级扩容

有目共睹的是,不断扩张的城市规模、工业化进程引起的过度排放以及生活废水的肆意排污,使得中国的水环境问题逐渐凸显。水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水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相关利好政策频发。中国化工仪器网编辑特别整理2017年以来水质监测领域的重大政策、法规法案,一起来看看。

两部委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4月,环保部携手财政部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办法》指出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编制并提交本地区年度实施方案及区域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本地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以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办法》的实施加快了水污染治理进度,保障了我国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

水污染治理领域最高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拟修订》

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规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是我国水污染治理领域的最高法律法规,对于整治下游水污染乱象意义重大。新法中规定环保部将统一规划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水环境监测的管理。随着新法的实施,国控水质监测站点有望持续增加,未来可能形成水质监测数据平台,利好水质监测企业。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发布

8月,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2018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作为《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的16个重大专项之一,水专项是迄今为止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投入逾百亿,旨在为中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出台

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减轻基层压力的现实需求,是加强数据应用共享、满足公众和社会需求的重要保障。9月,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对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采取采测分离和水站建设同步推进、分布实施的方式进行。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印发

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规划》提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等5项重点任务,,采用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库相互衔接、动态管理的方式推进实施。《规划》的出台对于促进“水十条”实施、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环境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可以发现,2017年以来,环保部携手财政部、水利部等多部门致力于水治理产业链的多环节发力。某种程度而言,这将倒逼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在水质监测、污水处理和管道建设等方面增加投入,相关产业链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契机。

随着科学及社会的发展。环保政策的不断扶持以及水系水质监管力度的加大,水质监测仪器市场也将迎来更多的增长空间。水质自动化在线实时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将成为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效率的重要环节,拥有相关数据采集与设备运营的企业将获更多市场份额。深耕水质监测领域的仪器商能否把握机遇,扬帆起航,不妨拭目以待!

原标题:水治理工程“新”动作频发 监测设备市场量级扩容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