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2019年2月18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提出将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作为国际一流湾区,生态环保必将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湾区的建设必将带来大量增量环保投资需求。
大湾区环保公用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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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严环保助力粤港澳打造国际一流湾区
1、水务:珠江流域等水系治理将是未来重点
《纲要》中提出,重点整治珠江东西两岸污染,强化深圳河等重污染河流系统治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目前大湾区黑臭水体治理接近尾声,后期龙岗河、深圳河以及珠江流域治理将是重点。
黑臭水体治理接近尾声,河流等水系治理接力。截至2019年2月28日,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完成黑臭水体治理154个,目前有15个仍在治理中。近期,深圳龙岗区提出计划投资约176亿元,实施治水提质项目200余项。根据计划,2019年龙岗区水污染治理工作将按照龙岗河、深圳河、观澜河三大流域,从干支管完善、黑臭水体整治、面源污染防治、河道补水、水安全五大方面,实施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河流等水系治理开启新一轮治理需求。
大湾区内黑臭水体治理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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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整体水质较优,但有恶化趋势,将是未来治理重点。2015-2017年,珠江流域I-III类水质占比均保持在85%以上,在七大领域中处于最高水平,但近几年有恶化趋势。2017年珠江流域IV-V类水质占比8.50%,同比提高1.90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占比4.20%,同比提高0.60个百分点。2017年10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其中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353亿元。考虑到珠江流域近两年的恶化趋势,且大湾区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预计未来两年珠江流域治理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
珠江流域整体水质较优,但有恶化趋势
珠江流域规划投资情况(亿元)
珠江流域规划投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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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气:网格化监测助力湾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纲要》提出,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防治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实施珠三角九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目前,大湾区内珠三角九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18年仅肇庆市11月PM2.5为良,其余城市全部为优。大湾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需借助网格化精准监测,对先河环保等监测企业构成利好。
大湾区空气质量呈向好趋势(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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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垃圾焚烧:湾区发展带来大量垃圾焚烧投资需求
《纲要》提出,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大湾区人口长期处于净流入状态,垃圾清运量持续增长。上海规划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大湾区垃圾处理未来也将向“零填埋”转变。我们预计到2022年,大湾区垃圾焚烧缺口1.5万吨/日,对应总投资75亿元。
人口净流入加速,垃圾清运量快速增长。2017年大湾区常住人口约6862.18万人,同比增长2.34%,最大的两个城市广州和深圳近十年常住人口平均增幅均超过3%。随着大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吸引力持续增强,人口净流入加速,促使大湾区垃圾清运量持续增长。预计到2022年,大湾区城市垃圾清运量平均增速将保持5%以上。
大湾区长期保持人口净流入状态
广东城市垃圾清运量增速高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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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垃圾处理向“零填埋”转变,焚烧发展潜力巨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2017年,广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98%,其中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34万吨/日,占比42.77%,远低于上海的53.96%,距离2020年目标仍有7.23%的差距。大湾区快速发展背景下,土地将日益稀缺,焚烧更易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将得到更大推广。预计到2022年大湾区需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5万吨/日,对应总投资75亿元。
广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处于较高水平
目前广东城市垃圾焚烧能力占比远低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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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垃圾焚烧企业更具优势。目前在大湾区布局垃圾焚烧的企业主要有两类:一是本土企业,如瀚蓝环境、深圳能源、中山公用、长青集团;二是全国性企业:如中国光大国际。从规模上看,本土企业规模远超省外企业,且本土企业如瀚蓝环境运营能力优异,预计在大湾区建设过程中将显著受益。
大湾区垃圾焚烧产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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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废:大湾区焚烧、填埋资质稀缺
无害化危废处置模式是主要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危废处置方式主要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主,无害化处置主要包括焚烧、填埋、医废处置和水泥窑协同处置,毛利率普遍偏高,焚烧毛利率达40%以上,填埋毛利率达50%以上,其中焚烧处置可大幅减量,同时更节省土地,因此是我国未来主要的发展方向。资源化利用主要通过收取有价值废物,提纯生产为资源化产品并销售,盈利能力受上游废物和下游金属价格影响较大。
危废处置类型
危废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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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湾区危废总产量约240万吨,核准资质量366万吨/年,其中焚烧、填埋资质量分别为11.74、13.28万吨/年,焚烧、填埋资质非常稀缺。《纲要》中提出,加强危险废物区域协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强化跨境转移监管,未来大湾区危废焚烧、填埋建设将是重点。
大湾区危废焚烧、填埋资质比较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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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实施驱动湾区土壤修复订单加速释放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政策不断完善。2016年5月,国务院颁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要求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2018年1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增加了采样布点密度,保证了地块调查的资金投入,提高了地块调查和修复的精度。此后,我国陆续完善了与土壤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度。
基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土壤污染本身具有滞后性强、地域差别大、治理困难、周期较长等特点,现有土壤治理商业模式包括污染方付费模式、受益方付费模式和财政直接出资模式,均存在污染责任人无法确认或资金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行业发展,亟需出台系统性的法律制度。
2018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从法律责任和资金来源双管齐下,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明确政府责任;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建立土壤污染环评、监测制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从根源上缓解商业模式困境,提升土壤修复和土壤监测行业景气度。预计未来将推出土壤修复各细分领域的相关实施细则等,土壤修复市场有望持续释放。
土壤修复技术主要分三大类。土壤修复技术种类众多,相较于欧美40年的发展,我国土壤修复技术起步较晚,仍属于新兴行业。2008-2016年,我国177个土壤修复项目中,污染介质治理技术占比68%,污染途径阻断技术占比32%。在污染介质治理技术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技术成为主要技术,分别占比32%和27%;物理、化学单一类技术应用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2%和7%。从具体修复技术种类来看,填埋/阻控、固化/稳定化是土壤修复应用最广泛的技术,水泥窑协同处置、氧化还原、微生物与植物修复技术也是主要应用的技术,土壤淋洗、热解析、气相抽提与高温焚烧技术市场应用占比较低。
国内土壤修复主流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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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壤污染存在区域性,南方土壤污染问题总体上比北方严重,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贵州、广西和广东的污染程度都超过30%。《纲要》中提出,开展粤港澳土壤治理修复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示范,强化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另外,《土壤污染防治法》也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共同驱动大湾区土壤修复订单加速释放。
我国南方土壤污染问题总体上比北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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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规划(2017-2020年)》印发。规划提出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镇(街道)。从分布图看,大湾区内佛山、江门将是治理重点。2019年3月4日,《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针对场地修复列出了明确的项目表,其中大湾区内场地修复总投资约8679万元,示范项目的实施将驱动大湾区土壤修复订单加速释放。
广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镇(街道)分布图
广东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试点镇(街道)分布图
2019年大湾区重点土壤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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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洁能源构筑湾区基础,发展核电优化电源结构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第五章第三节“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结构和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强化能源储运体系。加强周边区域向大湾区以及大湾区城市间送电通道等主干电网建设,完善城镇输配电网络,提高电网输电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推进珠三角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新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依托国家骨干天然气管线布局建设配套支线,扩大油气管道覆盖面,提高油气储备和供应能力。推进广州、珠海等国家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建成煤炭接收与中转储备梯级系统。研究完善广东对香港、澳门输电网络、供气管道,确保香港、澳门能源供应安全和稳定。”
电力的生产供应作为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基础,清洁化乃是大势所趋。在绿色低碳能源的可选项之中,天然气受制于高昂的成本和紧缺的资源,除满足居民生活所需外,在发电等工业生产中进一步扩大使用规模存在难度;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的规模提升一方面受限于地区资源禀赋、另一方面对补贴的依赖也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规划纲要提出“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正是看中核电相对于其他电源的比较优势。
1、核电的优势:利用小时高,上网电价低
就输出稳定性而言,核电与火电类似,不受降水、风力、光照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核电的换料周期相对确定,一般是连续运行12个月或18个月进行一次更换。就经济性来说,核电作为“基荷”能源,一般不参与电网的调峰,可以提高燃料利用效率。因此就发电特性而言,核电是电力系统基荷电源的最佳选择,其利用小时远超其他类型的发电设备。
广东地区核电机组与省内其他电源类型平均利用小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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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价的角度来看,我国核电价格形成机制经历了成本加利润定价、经营期电价和标杆电价三个阶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号),2013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目前核电社会平均成本与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为0.43元/千瓦时;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高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加价)的地区,新建核电机组投产后执行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即自2013年以后新建的核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不高于当地煤电上网电价。核电的上网电价更是大幅低于气电、风电、光伏及生物质发电。
广东地区核电机组与省内其他电源类型标杆上网电价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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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电价结构,上网电价降低,传导至销售电价也同步降低。而销售电价由电力用户支付,上网电价的降低意味着的企业生产、居民生活成本的降低。
现行电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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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内用电需求旺盛,新增装机不足
2018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为6323亿千瓦时,在全国各地区中独占鳌头。2018年广东省内机组发电量4573亿千瓦时,同比增速仅为1.6%,低于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6.1%的增速。在旺盛的用电需求面前,省内电源装机增长略显不足,2016、2017连续两年装机增速低于用电增速;2018年装机容量净增长909万千瓦,但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投产,包括7月12日投产的阳江5号和12月13日投产的台山1号两台核电机组共计284万千瓦。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宏伟蓝图中,对稳定可靠、成本低廉、清洁环保的电力供给的需求将只增不减。
全国各省(区,市)用电量,广东独占鳌头
2018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1%
2018年广东省内机组发电量同比增长1.6%
2018年广东省装机容量同比增长8.3%
2011-2018年广东省净新增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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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为传统核电大省,新机组落地在即
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内装机容量共11812万千瓦,其中,火电(包括煤电、气电等)占比最大,达到68%;水电装机占比13%;核电装机接近于水电,占比11%。2018年广东省内发电量4573亿千瓦时,核电发电量仅次于火电,占比20%。截至2018年底,广东省在运核电机组12台,合计装机容量1330.2万千瓦;在建机组2台,合计装机容量283.6万千瓦。
2018年广东省装机容量
2018年广东省装机容量构成
2018年广东省发电量
2018年广东省发电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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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指标,到2020年,全省煤电装机容量达到6400万千瓦、气电达到2300万千瓦、核电达到1600万千瓦、水电维持842万千瓦不变、抽蓄达到728万千瓦、风电达到800万千瓦、光伏达到600万千瓦。其中,光伏和风电规划装机容量的年均复合增速最高,分别为47.8%、26.6%;核电的规划年均复合增速14.1%仅次于光伏和风电,高于气电、煤电两大主力电源。核电在省内装机容量的占比将由2015年的8.4%增长到2020年的11.9%,成为第三大主力电源。
2015年广东省内发电装机容量
2015年广东省内发电装机容量占比
2020年广东省内发电装机容量(规划)
2020年广东省内发电装机容量占比(规划)
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各电源类型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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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中国大湾区环保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大湾区能源结构分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