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启动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多通道采样器,小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7个产品的适用性检测。我中心组织制修订了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即日起,上述7个环保产品认证参照附件认证规则执行。
详情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中盐集团06月11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6月05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能源新媒05月29日
新吴生态环境局05月29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5月06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2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3日
中国电力报03月12日
北极星固废网04月22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2月20日
北极星环保网02月17日
北极星环保网02月13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7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中煤集团2024年09月04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4年07月31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4年07月31日
国家能源集团02月10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年12月06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27日
合肥生态环境2024年11月27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年11月20日
天津市政府2024年11月19日
国家电网报2024年08月20日
江门生态环境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