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21]XH[GK]2019039、新增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1]XH[GK]2019039
2、项目名称:新增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最新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已公布的信息 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若有,按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场地使用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0-15 10:38报名截止时间:2019-10-31 23:4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1-06 09:30,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入城路585号
联系人姓名:江道胜
联系电话:1595906857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38599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