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袋采样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现场采样。适用于本方法的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在方法规定的分析时效内气袋保存回收率不低于70%的要求。非甲烷总烃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气袋保存回收率参见附录A。
中盐集团06月11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6月05日
平顶山市政府06月05日
能源新媒05月29日
新吴生态环境局05月29日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05月06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21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18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3日
中国电力报03月12日
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06月17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中国电力报06月05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6月05日
威海市政府05月28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北极星环保网05月14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14日
广昌县人民政府03月14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2月18日
北极星环保网02月17日
生态环境部01月20日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17日
中国环境2024年12月11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