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公正司法,对我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重庆德隆盛实业有限公司代表来到渝北区检察院,送上“忠于职守、情系人民”锦旗和“公平、正义、秩序”鼎以示感谢。检察机关到底做了什么?使得德隆盛公司在疫情还未结束就上门表达感谢?这事还得从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说起——

首页 > 水处理 > 工业废水 > 报道 > 正文

这个企业污水排放严重超标 检察院却不起诉 原因是……

2020-04-16 11:09 来源: 重庆政法 

“感谢检察院公正司法,对我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重庆德隆盛实业有限公司代表来到渝北区检察院,送上“忠于职守、情系人民”锦旗和“公平、正义、秩序”鼎以示感谢。

1.jpg

检察机关到底做了什么?使得德隆盛公司在疫情还未结束就上门表达感谢?

这事还得从渝北区检察院

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说起——

四次超标排污涉嫌犯罪

2019年3月13日,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德隆盛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该公司综合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污水,总锌浓度、总镍浓度分别超标0.046倍和0.39倍。

2.jpg

经调查发现,德隆盛公司可算是超标排污的“累犯”,因为这次超标排污已是该公司第四次超标排污,且在此之前的两年内已受到了3次行政处罚。

故这次超标排污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jpg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该公司在已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下还铤而走险,一而再、再而三地走上超标排污的道路呢?这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呢?

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据了解,德隆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摩配件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等业务。

4.jpg

该公司在生产汽车配套的螺栓、螺母、皮带轮等产品时,会产生钝化废水、镀锌镍废水、电镀废水和综合废水,这些废水在该公司设立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放。

5.jpg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政府引导推动,实施排污者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

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要求,2015年4月,德隆盛公司与重庆三众环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合同》和补充协议,由德隆盛公司支付费用,三众公司负责运营德隆盛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对德隆盛公司产生的废水进行治理、排放。

在三众公司运营污水处理站期间,环境主管部门先后三次对排放的污水进行抽检时,均发现是超标排放,后对德隆盛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德隆盛公司在受到这些行政处罚后,和三众公司解除了运营管理合同,再次自行运营污水处理站。

那么问题来了。三众公司运营污水处理站期间发生了超标排污,受到处罚的却是德隆盛公司,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第三方治理”模式下该如何追究污染环境的刑事责任

2019年7月22日,渝北区检察院受理德隆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案。

承办检察官周济审查了证据材料,分别与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交换意见,并到德隆盛公司进行了实地复核。

6.jpg

“发现德隆盛公司、刘某可能不构成犯罪后,我立即先后向分管副检察长姜飞、检察长戴萍作了汇报。”周济回忆说。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把案件办准办好,10月12日,渝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戴萍专程前往德隆盛公司实地走访,了解“第三方治理”模式实际运行和该企业污水处理情况,并对该公司的生产、销售、人员稳定性等进行细致的考察。

7.jpg

通过对案件证据材料的仔细审查和对案情的认真梳理再结合实地到企业了解的情况,渝北区检察院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后认为,虽然德隆盛公司此前因超标排污受到三次行政处罚,但这三次超标排污的事实都是发生在三众公司运营污水处理站期间,污水超标的原因也不能归咎于德隆盛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

9.jpg

“因此,德隆盛公司、刘某不应当承担刑事上的不利后果。”戴萍认为。

此外,德隆盛公司、刘某是在超标排污的事实已经发生后,及时进行排查才发现超标原因,也并不具备污染环境的主观故意。

因此,11月20日,渝北区检察院依法对德隆盛公司、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0.jpg

次日,在9名人员监督员的见证下,渝北区检察院对德隆盛公司进行了不起诉决定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我接受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今后要在污染治理方面加大投入,走绿色发展之路。”刘某当场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正公平的司法是民营企业最有安全感的定心丸。”

周济认为,只有对不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才能最大程度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打消他们的顾虑。

今后,渝北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精准发力,保障企业战疫情、渡难关,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驶入‘快车道’。

以典型案例为蓝本举办中英文双语演讲比赛

办结案件并不是终点!

2019年12月11日,渝北区检察院以德隆盛公司案件为蓝本的“让正义来敲门——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背后的故事”中英文双语演讲比赛正式开赛。

11.jpg

比赛时,重庆市政协常委叶静涛,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渝北区委主委唐丽华等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民营企业代表受邀观看。

参赛选手们围绕该案的办理过程、办理效果,通过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进行中英文双语创作和演讲。在台上,选手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设备,以PPT、视频、音乐等作为辅助,进行了精彩的演讲,赢得观众的热烈掌声。

12.jpg

13.jpg

“通过一个案例带出一台演讲,展示四大检察,展示人才高地形象实力,为渝北区检察院点赞!”重庆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室副主任李立峰点了赞。

“以案件为蓝本举办中英文双语演讲比赛,旨在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并进一步树立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的意识。”这是戴萍策划该场比赛的初衷。

但其实双语演讲比赛仅仅是渝北区检察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的其中一项。

赛后,渝北区检察院还开展了案例讲评、出庭示范、检察长带头办案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了你追我赶学技能、增才干、强本领的热潮。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原标题:这个企业污水排放严重超标,检察院却不起诉,原因是……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