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水平与塑料垃圾污染
日常塑料制品变成塑料垃圾,成为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塑料垃圾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得到及时收集泄露到环境中就会带来塑料污染,排到海洋中就会产生海洋塑料污染。塑料垃圾收集后如果仅仅进行填埋处理,也可能通过渗滤液向环境排放微塑料。治理塑料垃圾污染有效途径是全收集、零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直接决定塑料垃圾治理水平。
近几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除去回收利用部分,其他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收集处理。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统计,2018年内地673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28亿吨,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0%。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比例逐步提高,特别是沿海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正在快速向“零填埋”目标迈进。截至2019年年底,内地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448座,总处理能力为47.2万吨/日,总装机约为9840MW。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内地越来越多的城市选择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根据估算,2019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超过55%,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比例预计将达到三分之二。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等生活垃圾焚烧比例已经超过70%,预计未来2-3年内可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
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短板在农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量缺乏统计、底数不清。我国目前有建制镇近2万个,村庄320多万个。生活在村镇的人口数量约30%。随着村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各种现代工业生产的日用消费品普及,必然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包括塑料垃圾。农业农村部2019年10月21日发布的新闻显示:目前,全国8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通过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省验收。但目前,农村垃圾治理仍然存在着治理方法简单粗放、长效机制不完善、偏远地区垃圾遍地等问题。
二、我国塑料垃圾回收水平缺乏统计
我国是塑料制品生产大国,同时也是塑料制品出口大国,出口量远大于进口量。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数据,我国2019年塑料制品产量达到8184万吨,塑料制品出口量为1424万吨,塑料制品进口量为45.2万吨,塑料制品消费量约为6800万吨,折合人均48千克。根据欧洲塑料制造商协会(PlasticsEurope)统计,2018年世界人均塑料年消费量达到47千克,由此可见,我国塑料人均消费水平处于世界平均水平。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塑料垃圾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大多采用废塑料回收量除以塑料消费量表示废塑料回收利用率。国际上通行的废塑料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是用废塑料回收量除以废塑料产生量,这样计算方法更符合实际。因为在塑料消费中,占有较大比例的长寿命塑料制品如工程塑料不会在短时间内转变为废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废塑料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我国废塑料回收率将由25%左右变为50%左右(见表1)。
由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水平被严重低估。以欧盟为例,欧洲塑料制造商协会不仅把废塑料材料回收利用统计为回收利用,而且把进入带有余热利用的垃圾焚烧设施废塑料也算作回收利用。根据欧洲塑料塑料协会的统计,2006年欧盟27个国家废塑料产生量2460万吨,回收利用率46%,其中材料回收利用为19%,焚烧利用为28%;到2018年欧盟废塑料产生量2910万吨,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5.1%,其中材料回收利用为32.5%,焚烧利用为42.6%(见表2)。
△ 表1 2010-2019年内地废塑料回收率两种计算结果
△表2 2006-2018 欧洲废塑料回收利用与处理变化
据日本塑料制品协会公开统计数据,2018年日本废塑料产生量891万吨,有效利用量750万吨,有效利用率达到84%,这一利用率看起来很高,但实际上回收利用的比例也只有23%。日本废塑料主要处理方式是焚烧处理,包括作为燃料进入电厂以及高炉处理合计占比70%,其中7.6%焚烧处理因为没有余热利用而没有统计为回收利用(见表3)。
△表3 2018年日本废塑料处理利用方式统计
扣除废塑料焚烧回收利用部分,中国内地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如美国2017年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是8.4%,日本2018年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是23%;欧洲30个国家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是32.5%。以2019年数据作为对比,中国内地废塑料回收量是1890万吨,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是47.9%,远高于发达国家。此外,发达国家废塑料作为材料回收利用的统计数据中还有相当部分是出口的,如欧洲30国2019年32.5%回收利用中包括20%出口(见图1)。
△图 1 中国内地与美国、欧盟、日本废塑料回收利用率比较
综上所述,中国废塑料实际回收利用率也明显高于日本、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以废塑料中价值比较高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包装(简称PET,常见如矿泉水瓶)为例也可以说明。PET包装瓶的回收率日本是91.5%(2018年)、欧盟是61.5%(2017年),美国是28.9%(2018年)(见图2),我国没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由于矿泉水瓶在国内属于价值比较高的废品,大多数家庭都作为废品出售,即使扔到街道垃圾桶中往往也有很多人捡拾。因此,可以预期国内PET包装瓶的回收率显著高于发达国家。
△图2 美国、欧盟、日本PET瓶回收率比较
三、全收集、零填埋是有效途径
发达国家如德国、瑞士、日本、新加坡等对塑料垃圾有完善的收集系统,这些塑料垃圾并没有被丢到水域、土壤或海洋中,而是在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的余热还用来发电和供热,相应减少了化石燃料的消耗,为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贡献。从全球看,塑料垃圾问题主要发生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我国塑料垃圾治理水平要赶上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当务之急是尽快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服务全覆盖。
通过对塑料包装收取一定的费用用来补贴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是合情合理的选择。
根据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塑料包装企业生产者有责任收集处理塑料垃圾。德国是较早对包装垃圾实行收费的国家,德国在1991年6月12日正式实施包装条例法,包装条例的实质就是对商品包装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根据包装种类、重量、回收难易程度分别制定,也就是通常说的生产责任延伸制度,该条例的实施一方面促进了包装垃圾的回收利用,同时也为生活垃圾处理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2018年2月,丹麦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一项研究报告,分析目前丹麦超市及杂货店使用塑料袋的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研究发现:考虑从生产到最后处置全过程,轻质的低密度聚乙烯购物袋在不考虑回收再利用的情况下,表现为大多数环境指标的环境影响最小。丹麦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后全部采用焚烧处理并进行余热利用。
瑞士对日常包装塑料对环境的影响也进行了大量研究。研究表明,日常塑料袋回收利用成本较高,而作为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进行余热利用具有较好的生态效应。
废塑料如果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可能会在填埋场中通过渗滤液向环境排出微塑料;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塑料焚烧处理并进行余热利用具有环境友好和气候友好特征。欧盟提出废塑料高效能源利用应该作为欧洲能源战略一部分,并提出欧盟2025年塑料垃圾零填埋目标。
四、建议
1.加强我国塑料垃圾回收利用水平统计与研究。我国塑料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实际很高,但缺少统计、分析、研究。研究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水平有助于改善行业形象,树立国际形象。我国沿海地区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已经实现了全覆盖,说明我国对流入海洋的塑料垃圾管理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这方面缺少数据支撑;通过研究包装塑料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可以使得塑料垃圾管控更精准、有效。
2. 对塑料包装进行收费并补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我国中西部许多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如果借鉴德国等国的经验,对塑料包装根据其回收利用难易程度进行收费,并将这些费用补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3. 建立塑料垃圾“零填埋”示范区。塑料垃圾含有很高的热量,填埋不仅是资源的浪费,还会产生微塑料问题。塑料垃圾实现全收集、零填埋是解决塑料垃圾污染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