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伴随着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项目、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同时运营,意味着海南省“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焚烧发电项目全部投入运营。
至此,海南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海南生活垃圾迎来全焚烧时代。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三期项目内的焚烧锅炉。记者 李庆芳 摄
垃圾量快速增长致终端处理压力极大
有些填埋场超负荷或超库容使用
2001年,海南省建成首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海口颜春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垃圾800吨/天。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全省生活垃圾量也急剧攀升,垃圾处理量从2010年的151万吨增加到2019年的378万吨。快速增长的生活垃圾给海南省终端处理设施带来极大压力。
过去,海南省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的模式,其中又以填埋处理为主,焚烧为辅。
截止2019年底,全省正常运营的焚烧项目仅4座,设计处理能力为4375吨/日,而同期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每天超过1万吨,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尽管有些已经超负荷或超库容,但由于焚烧项目没有建成,填埋场不得不继续采取扩容、增高坝体等措施,来处理每天源源不断的生活垃圾。
全省布局建设焚烧发电项目解难题
近期建设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海南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解决这一民生难题。
在发改、环保、住建等多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海南省先后印发了《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以及三年行动方案等,为全省统筹布局建设一批焚烧发电项目提供了重要依据。
该规划按照“科学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从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垃圾产生量、运距、环境保护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科学、经济地对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全省近期共规划建设9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未来海南还要启动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指导陵水启动350吨/日、儋州启动500吨/日焚烧炉的建设,以满足生活垃圾增长需求。
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非常关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尤其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展和运营情况,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并帮助项目协调解决问题。
作为牵头责任部门的省住建厅,更是把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作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中之重,几乎做到“逢事必谈”。从2018年8月开始,对焚烧项目实行“每周一报”的督导机制,实时监督焚烧发电项目进度。先后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开展约谈,组织督查,下发通报指出存在问题,督导项目加快建设。
9个项目中,昌江项目于2018年10月15日试运营,其余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18年12月底全部开工,到2020年底,海口和三亚三期、文昌和琼海二期、屯昌、陵水、东方、儋州等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运营。
全省焚烧厂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
处理能力首超垃圾产生量
伴随着海口三期焚烧项目的点火运营,意味着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1575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首次超过生活垃圾产生量。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9座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使海南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两个转变”,对海南解决生活垃圾难题意义重大。
首先,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从根本上发生变化。2019年前,海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为辅,今后则转变为全部焚烧处理,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迎来“全焚烧”时代。
同时,过去由于处理能力不足,各市县到处找终端处理设施,是被垃圾追着跑,现在由于新建的焚烧项目全部运营,处理设施不仅可以完全满足全省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要求,还可以腾出处理能力来帮助消化超库容填埋场的垃圾。
焚烧能减少垃圾重量和体积
节省土地资源并产生电能
据了解,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焚烧处理并利用余热发电比例逐渐增多,与传统的卫生填埋和堆肥相比,垃圾焚烧发电或供热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减少垃圾重量70%—80%,减少体积90%,可有效地节省用地。
负责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建设的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叶景芳介绍,被焚烧的生活垃圾最后会有17%的炉渣,可用于制作环保砖或道路施工,同时,还会产生2%-3%的飞灰,这些飞灰经专业处理后填埋。而焚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工作,又会产生源源不断的电能。海口三期项目年处理生活垃圾量在65.70万吨,年发电量将达到3.22亿千瓦时,这些电量将全部并入电网。
因此,焚烧技术作为一种有效的垃圾处理工艺,具有无害化彻底、减容、减量效果好、有利于资源再利用、焚烧技术比较成熟、综合效果好等特点,已被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地区所采用,焚烧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垃圾处理技术的主导技术之一。
下一步,海南省计划推行第三方监管,指导有条件的市县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其规范安全运营;省级层面也将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在内的终端处理设施开展第三方巡查和监管,确保焚烧项目安全运行,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全省填埋场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
对超库容或超负荷的筛分减量处理
进入全焚烧时代后,海南全省垃圾填埋场和存量垃圾堆放点将如何处置和管理?
海南省住建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许虹处长介绍,为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指出海南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的整改任务,有市县也将部分存量点垃圾转运到填埋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目前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也同步全部治理完成。
采取全焚烧处理后,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每日新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根据各市县之间的运输距离、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等因素,编制完成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服务范围调整方案》,按照垃圾处理全覆盖的原则,确保全省生活垃圾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处理。
许虹介绍,将指导市县对需要封场的填埋场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实行封场工程;对超库容或超负荷的填埋场,指导市县开展筛分减量处理,对筛分出的有机质,能进焚烧厂焚烧的进场焚烧、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减少填埋场库容和渗滤液产生;对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也不再接收生活垃圾,但要做好填埋场日常安全等管理,做好覆膜、除臭等措施,防止臭气外溢、雨水渗入。
不管是需要封场的填埋场,还是需要筛分减量的填埋场,或者是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但不代表对填埋场弃之不管、立即关闭,而是要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运营,包括安全防护、渗滤液要及时达标处理等措施。
此外,海南将督促相关市县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公众开放工作,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关知识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群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逐步消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邻避”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