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双节”期间不放松,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多次周密部署。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2月4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进行了强调和部署,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020年12月10日以来印发了《做好“两节”期间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面启动了“两节”期间咸宁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开展检查,确保环境安全。2021年1月份,我市出动执法人员对1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15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收集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加强疫情防控;2月份,市生态环境局配合省厅检查组对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武汉格瑞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伟特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现场督促武汉市伟特化工有限公司立行立改环境问题1个。“两节”期间,在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我市共计出动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50多家,立行立改问题5个,元旦至春节期间未发生危险废物方面的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
三是时时监管,运用系统排查。“两节”期间,除了开展现场执法工作外,市固废管理中心人员充分运用“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实施非现场监管,通过数据分析,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暂存情况进行了分析调度,并将分析调度情况及时向相关县(市、区)分局进行了反馈,及时督促该市危险废物暂存量较大的4家企业及时转移处置了危险废物,降低了危险废物大量暂存的环境风险。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