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业农村部有机肥最新标准(NY525-2021)开始发布实施,其中禁止选用污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为有机肥原料引起了吃瓜群众的广泛关注。此消息一出,污泥堆肥行业哀鸿遍野,大呼狼真得来了!有行业订阅号危言耸听,污泥处置的三大工艺路线之发酵堆肥是要走到了尽头咯。
昨夜蚊子骚扰,半夜醒来,国足的比赛还没结束,看了半场球,我大国足以2:0的巨大比分优势大胜亚洲传统强队菲律宾,保留有40强出线之希望,真是可喜可贺!继续迷迷糊糊中睡去,忽然就想写一个关于污泥堆肥跟有机肥的小文,它们二者之间有多少的直接关系呢?水煮君在此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拍砖。
一、有机肥最新标准(NY525-2021)中限定了有机肥原料的来源渠道,并没有否认污泥不能农用,二者从概念理解上不能混淆。
早在2018年国家住建部出台了《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该新标准并于2019年6月1日起发布实施。它是在国标委、住建部、环保部、农业部等相关领导和专家的支持下,前后历时十年,组织相关行业上百位专家进行广泛调研和大量研讨,最终成稿并颁布执行。该标准增加了允许使用污泥产物的土地类型和规定,包括每亩土地应用发酵产物的用量。
这两个标准原则上是不冲突的。
换句话说,农业部并没有封杀掉污泥产物不能用于农业生产,也没有说不能进行土地资源化利用,只是又重新强调了不能用于深加工制有机肥而已。不做有机肥,进入土地利用是可以的,照样符合“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资源化绿色循环理念。污泥最终除了“上天”和“入地”之外,否则它还能往哪里去?(污泥大哭,表示它太难了!)
二、污泥堆肥的产物不是有机肥。
行业内不少做堆肥工艺的企业为了推广自己的技术或设备,往往会夸大污泥堆肥的产物作用,水煮君就遇到过不少类似“污泥是个好东西→堆肥出来就是有机肥→有机肥能卖钱→一吨能卖2000块!”这样的说法,把堆肥产物和有机肥混淆起来的混蛋逻辑也无形中搞乱了业内对堆肥工艺和市场的认知。
污泥堆肥,出来的发酵产物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说是营养土或者营养基质,即便是畜禽粪便类堆肥,发酵产物也远远达不到国家商品有机肥的标准,肯定需要有一个深加工复配制肥的环节,可能是调整里面的有机质含量、含水率高低,也可能是调整N/P/K等微量元素的比例指标。
三、污泥堆肥有多少被做成了有机肥?
国内的污泥堆肥项目大大小小、各种工艺(条垛、槽式、罐式、滚筒式、舱式等)这十几年积累起来也有上百个了。这上百个投产运行的污泥堆肥项目,有多少被做成了有机肥?据水煮君走访,肯定不超过个位数,甚至只是三两个而已。
所以,污泥堆肥产物本身就不必去做成有机肥,同样作为基质肥料用于农业是可以的,不做成有机肥,跟这个农业部出台的有机肥标准又有毛的关系呢?!
四、污泥堆肥的出路在何方?
关于污泥堆肥的出路,在行业中用户很多时候被堆肥的“肥”字所误导,认为既然做了堆肥就应该走土地利用,其实大可不必。污泥堆肥的产物因为添加了有机辅料,他们脱水减量后的热值往往在1000-2000大卡之间,也是一种非常合适的生物质燃料。低温干化减量后可以去焚烧,现在的堆肥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投资往往跟低温干化投资持平或更低的,堆肥工艺作为一种生物干化减量的处置方式同样适合堆肥干化+焚烧路线!
关于污泥处置的工艺路线,我向来坚持认为应该是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一地一策”的原则。污泥处置的工艺,焚烧也好,厌氧也好,堆肥也罢,或者建材利用等等,它的工艺路线的选取,对当地的政府来讲,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只有最好的合适工艺。污泥堆肥发酵产物的应用出口同样也是多元化解决并举,广西南宁的污泥堆肥后可以改良山中的贫瘠土地,武汉的污泥堆肥产物可以送到汉江公园做绿化基质,剩余的产物可以卖到生物电厂做燃料,河南郑州的堆肥产物可以作为农业基质肥料,四川成都的发酵产物用于当地的苗圃种植,不一而足。
有机肥新国标的实施,看似像某些业内人士吹风所谓狼来了,其实对于污泥走堆肥工艺没有必然的直接影响,该吃饭睡觉打豆豆的,打豆豆照样继续。大家不过是做个吃瓜群众,不发个声,如何称得上环保的业内人士?反正看热闹的向来不嫌事大。
千条大路在脚下,何必去走一条本来就没走过的羊肠小径?也是奇了怪哉!
各位看官若问我污泥堆肥跟有机肥到底有几毛钱的关系?额,也许,大概,可能,差不多,好像,仿佛,似乎有半毛钱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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