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8起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8起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案件分别为:
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绿荷塘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杭州市建德市大洋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份报告表中的项目建设地点和8个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不同,但保护目标地理坐标和保护内容完全相同;两个项目汽油和柴油年销售量不同,但两份报告表工程分析中的汽油和柴油年销售量完全相同。此外,该报告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遗漏“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目标。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编制单位浙江问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罚款69230元,没收违法所得21500元;对环评文件编制人岑吉勇、陈光分别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同时,对建设单位杭州市建德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对直接负责人汤泽衍罚款5.6万元,对项目经办人李沐罚款5万元。
二、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新野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农产品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望江县立腾农产品有限公司立腾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该项目距离长江2千米,距离武昌湖15千米,但给出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武昌湖,距离为6.417千米,两份报告表的表述完全相同,不符合实际情况,且遗漏环境保护目标“长江”;该报告表其他章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306吨/年,但总量控制指标章节中两份报告表给出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为0.003吨/年。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编制单位安徽中天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西悦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计罚款12.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对悦成公司失信记分10分,对环评工程师赵立仁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经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责令安庆市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严肃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三、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2020年城市道路及附属工程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泗水县北城区新建道路及附属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份报告表均未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未调查给出明确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也未针对保护目标开展影响预测与评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编制单位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罚款4.2万元,对建设单位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50万元,对建设单位责任人杜中亚罚款5万元。同时,对编制单位山东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失信记分10分,编制主持人李福磊、主要编制人员贾亚红分别失信记分20分,将李福磊、贾亚红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四、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正义街西延及闾河路南延道路新建工程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报告表提出“本项目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敏感点为毛庄村”,经核对,毛庄村距离本工程约4.9公里,不在评价范围内;所提“本项目道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不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所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外”,与实际情况不符,南水北调干渠实际未涉及信阳市淮滨县。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编制单位江西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对编制单位江西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10分,编制主持人王炬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淮滨分局分管环评工作的副局长进行约谈,对淮滨分局项目审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参与环评文件评审的专家进行约谈,并责令退缴专家评审费。
五、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矿建材料码头工程—张庄码头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在项目选址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下,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的评价结论;擅自降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项目评价等级设置不低于二级判定为三级B;水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未核算疏浚作业水污染源强;船舶溢油事故源强核算错误。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罚款5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8万元。对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10分,编制主持人杜元源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淮滨分局分管环评工作的副局长进行约谈,对淮滨分局项目审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参与环评文件评审的专家进行约谈,并责令退缴专家评审费。
六、湖南省常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药和制剂国际化产业园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重庆药友·洞庭药业“原料药国际化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个项目占地面积、地址、周边环境不同,但两份报告表中项目概况章节中的占地面积、地址、周边环境,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章节中的项目平面及监测点位图,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章节中的所有环境保护目标及相对位置关系以及项目可行性分析章节中的项目名称完全相同。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撤销原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对编制单位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肖兴禄分别失信记分10分。同时,常德市经开区工委、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该项目相关承办责任人及环评审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闽泓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广西贵港市万丰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个项目实际分别为西南距郁江9800米和西北距郁江7000米,两份环评文件对项目评价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表述均为“地表水环境郁江相对于厂址方向为北,相对厂址距离为3930米”;两份报告表工程分析中均错误描述“部分扩建项目新增胶合板产能20000立方米/年”,实际新增产能分别为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和年产1万立方米胶合板。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编制单位江西悦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对编制单位失信记分10分,对编制人员郭慧敏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红土庄子村公路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案
经查,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抄袭《沙湾县沙柳公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两个项目建设地点不同,但两份报告表中关于项目起止点位置(环境质量状况章节)、项目起点与同一料场的距离(工程土石方量章节)描述完全相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置和监测日期不同,但所附监测报告中PM10和NO2的日均浓度监测值完全相同;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置不同,但前3个监测点的噪声昼夜监测值完全相同;交通量预测量不同、设计速度不同,但两者运营期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完全相同。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对环评编制单位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23.36万元,失信记分10分。对主要编制人员李世海、蔡博分别失信记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针对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同时,对沙湾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分管副局长、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定期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相关违法线索,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严打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