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全省空气监测站点、水监测站点人为干扰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秩序,云南将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对照检查、不留隐患的方式对全省国控及省控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进行全面排查,杜绝人为干扰国控及省控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行为。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云南省发生的国控自动监测站人为干扰案件情况,昆明、西双版纳、普洱、曲靖4个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指出,省生态环境厅再次部署开展全省空气、水自动监测站点人为干扰排查整治工作,重在检查是否建立起防范人为干扰空气、水自动监测站的预防机制,并对排查中发现的人为干扰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行为立查立改,杜绝人为干扰国控及省控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行为。
此次排查内容包括有关部门单位是否制定防范人为干扰空气、水自动站的工作机制;是否存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行为;是否存在非运维人员违规进入水站站房及采样区域(站房周边设置栅栏的,采样区域以栅栏为界;未设置栅栏的,采样区域以距离采样器20米为界)或空气站站房,但未接触监测设施或视频监控等辅助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运维人员违规进入水站或空气站站房及采样区域,且接触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等辅助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行为等11项内容。排查整治工作包括全面排查、总结上报、完善长效机制和跟踪帮扶督导等内容。
杨春明强调,各州(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周密组织,认真排查,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确保排查工作按时高质完成;要压实责任,及时整改,对照排查出的问题,切实压实责任部门的责任,立行立改,督促整改,消除影响,彻底消除人为干扰隐患;要健全机制,长期监管,针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部门按职责严格监管,杜绝人为干扰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行为的发生,对今后发生人为干扰行为的情况,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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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进一步规范全省空气、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秩序 全面排查人为干扰监测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