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制备与分析,监测结果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监测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1月15日
生态环境部10月17日
金科环境09月30日
青岛水务08月30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08月08日
中建四局07月18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06月18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04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5月21日
高能环境04月2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3月27日
生态环境部10月16日
国家财政部09月23日
浙江生生态环境厅09月09日
浙江省财政厅08月20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08月16日
广东省财政厅08月07日
贵州省财政厅07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07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5月20日
湖南生态环境05月31日
江西环境05月13日
海南生态环境05月06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2月19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6日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0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08月11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3年06月29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