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利用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利用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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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2022-03-08 10:13 来源: 北极星固废网 

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发布利用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

利用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利用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7日-2021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1-86866667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330077)

项目名称

利用德安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

九江市德安县爱民乡,依托江西德安万年青水泥厂

建设单位

江西德安万年青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章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目属技改工程,含飞灰水洗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处置水洗后飞灰和危险废物)两部分,飞灰水洗处理工艺有:飞灰水洗脱氯(含预搅拌,三级水洗+离心),飞灰烘干/储存,净化(含除重金属、氟、硅、钙,膜分离,结晶分盐)等工序;入厂飞灰经三级水洗除氯、烘干后投入水泥窑协同处置,水洗除氯废水经净化除杂得副产硫酸钙,再经膜过滤、结晶得副产盐氯化钠、氯化钾。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有:入厂飞灰、危废经成分检测、分类暂存,根据协同处置要求进行原料动态配伍,预处理(含破碎,水分调和,酸碱度、热值、有害成分的调质),从生料磨(主要为无机固体废物)、预燃炉(主要为固态、半固态有机固体废物和热值高粘度大的液态废物)、窑门罩(主要为热值不高、粘度小的液态废物)3个投料口投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涉及19种类别239种危险废物,具体包括HW02医药废物(100t/a)、HW03废药物、药品(50t/a)、HW04农药废物(550t/a)、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500t/a)、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500t/a)、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4500t/a)、HW11精(蒸)馏残渣(7000t/a)、HW12染料、涂料废物(2000t/a)、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000t/a)、HW16感光材料废物(200t/a)、HW17表面处理废物(1000t/a)、HW18焚烧处置残渣(1000t/a)、HW22含铜废物(100t/a)、HW31含铅废物(100t/a)、HW39含酚废物(300t/a)、HW46含镍废物(100t/a)、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22000t/a)、HW49其他废物(4000t/a)、HW50废催化剂(1000t/a)。石灰石用量较协同处置前减少约8.62万t/a(一、二期分别减少6.02万吨、2.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窑尾烟气、飞灰储存及水洗车间(一期和二期)、暂存库一/暂存库二/废液储罐区/预处理车间(含化验室)废气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飞灰储存及水洗车间(一期和二期)、暂存库一、暂存库二、废液储罐区、预处理车间(含化验室)未捕集到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等。

(1)窑尾废气

窑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Ox、SO2、HCl、HF、二噁英和金属类(汞、铊、镉、铅、砷、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等),采取SNCR(脱硝剂为氨水)+布袋除尘等措施进行防治。

窑尾烟气中二噁英污染主要采用燃烧控制技术,合理控制入窑氯元素含量(≤0.03%)、固体废物焚烧温度(900~1450℃)、烟气停留时间(长达20s)和投料点位置(窑门罩、预燃炉、生料磨);当窑内氯元素累积含量大于0.5%(回转窑取样)时需采取旁路取风“急冷除氯”措施控制二噁英的产生,除氯后废气返回窑尾排放,不设旁路放风排气筒。

项目通过限制金属投加量和投加速率来控制烟气中金属类污染物产生,项目烟气中SO2、HCl、HF等酸性气体主要依靠水泥窑碱性物料吸收控制(吸附率硫98.6%、氟98%、氯97%)。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设计最低去除效率为99.9%,SNCR脱硝设施对NOx设计最低处理效率为60%,窑尾烟气处理后经1根117m高的烟囱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HCl、HF、NH3排放浓度可满足《钨冶炼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指南 第1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DB36/T1295.1-2020)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窑头、窑尾配备温度、压力、O2、CO等指标在线监测设备,保证运行工况的稳定。现有水泥窑生产线窑头、窑尾均设置了在线监测设备,其中窑尾烟囱配备烟气量、颗粒物、NOx、SO2、NH3浓度在线监测设备,窑头烟囱配备烟气量、颗粒物浓度在线监测设备。

(2)飞灰储存及水洗车间(一期和二期)废气

项目飞灰储存及水洗车间一期和二期建设为负压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Cl、NH3,飞灰储存、烘干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处置,飞灰水洗工序产生的NH3与飞灰水洗废水中和沉淀产生的HCl采取水喷淋处置,一期、二期工程处置后的废气各经1根36m高(离地)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水泥制造中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排放限值,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36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要求。

(3)暂存库一、暂存库二、废液储罐区、预处理车间(含实验室)废气

项目暂存库一、暂存库二、废液储罐区、预处理车间(含实验室)均为负压建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NH3、氟化物、H2S、HCl,废气负压收集排入水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置,经窑尾烟囱一并排放。

当回转窑停窑检修时,废气负压收集后送至1套“酸洗+碱洗+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置;处置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VOCs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25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HCl、颗粒物、氟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要求。

(4)无组织废气

对各生产车间和场所采取负压设计,生产过程加强生产管理、设备维护等措施;同时,做好物料储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有效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和NH3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H2S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HCl和氟化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飞灰一级水洗、离心浓水888.6m3/d(其中一期工程444.3m3/d、二期工程444.3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重金属等);飞灰水洗含盐废水提盐废水474.6m3/d(其中一期工程237.3m3/d、二期工程237.3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重金属等);地面冲洗废水3.20m3/d(其中一期工程1.60m3/d、二期工程1.60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重金属等);运输车辆或容器清洗废水1.79m3/d(其中一期工程1.23m3/d、二期工程0.56m3/d,主要污染物为pH、COD、重金属等);膜清洗废水0.2m3/d(其中一期工程0.1m3/d、二期工程0.1m3/d,主要污染物为pH);生活污水10.88m3/d(其中一期工程7.68m3/d、二期工程3.2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NH3-N、TNTP等);初期雨水211.8m3/次,主要污染物为pH、悬浮物、COD、重金属等。

飞灰三级水洗、离心浓水返回飞灰二级水洗、离心,飞灰二级水洗、离心浓水返回飞灰一级水洗、离心,飞灰一级水洗、离心浓水进入飞灰水洗含盐废水处理;飞灰水洗含盐废水经蒸发、结晶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返回飞灰二级、三级水洗;飞灰储存及水洗车间(一期、二期)地面冲洗废水和膜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飞灰一级水洗。

运输车辆或容器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进入固体废物配伍系统后进入水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水泥厂“隔油池+化粪池+二级生化处理+中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绿化洒水和石灰石预均化堆场洒水,不外排。

现有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40m3/d,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约11m3/d,现有水泥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m3/d,处理设施剩余处置能力能满足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的要求;MVR蒸发器处理规模4t/h,氯化钠结晶分离器水蒸发处理规模6t/h,氯化钾结晶分离器水蒸发处理规模1t/h,总处置规模为11t/h(飞灰水洗每期需蒸发、结晶处理的飞灰水洗含盐废水量为237.3m3/d、9.9m3/d)。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是破碎机、输送机、搅拌机、空压机、烘干机、混合机、起重机、喂料机、电机、风机、泵、离心机等,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65~95dB(A)范围。

噪声控制措施主要为: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利用厂房隔声、周边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喷淋废液(HW49,128.8t/a;其中一期工程72.8t/a、二期工程56t/a)、除尘收集灰(HW18,54498t/a;其中一期工程54421.8t/a、二期工程76.2t/a)、除钙离心污泥(HW49,1200t/a;其中一期工程600t/a、二期工程600t/a)、废容器或包装物(HW49,5t/a)、废活性炭(HW49,1.2t/a)、化验室固体废物(HW49,0.1t/a)、废耐火砖(HW36,662t/a)、废布袋(2t/a,其中危废(HW49)0.2t/a,一般固体废物1.8t/a)、废机油(HW08,0.5t/a)、废灯管(HW29,0.2t/a)、化验室废液(HW49,56t/a)、渗滤液和(HW49,3057.6t/a)等危险废物及废树脂(0.5t/a)、生活废水处理干污泥(0.3t/a)、生活垃圾(20.4t/a;其中一期工程14.4t/a、二期工程6.0t/a)等一般固体废物。

飞灰预处理废气喷淋废水回用于水泥生产脱硝和飞灰水洗废水净化膜清洗;飞灰储存、烘干废气除尘收集灰返回飞灰储存仓;飞灰水洗含盐废水除钙离心污泥作为混合材回用于水泥生产;窑尾废气除尘收集灰返回生料均化库;废活性炭、化验室固体废物、废布袋、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各暂存库废气喷淋废液、渗滤液、废树脂配伍定期入窑焚烧;废耐火砖、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废水处理干污泥(暂存在现有污水处理污泥暂存间内)、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暂存库一、暂存库二、暂存库三、预处理车间、飞灰暂存仓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自产固废存放于库房、储罐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的车间(含收集池、储坑等)、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重点防治区做好地面防渗工作,废水和废液收集、输送、处理、排放设施、管道等作防腐防渗处理。

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控因子为水位、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挥发性酚、耗氧量、氨氮、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铍、锑、镍、钴、铊、锡、钒等。

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加强管理和改进工艺减少重金属的排放,在厂区四周选择当地较强吸附能力的植被栽植,利用植被的根系吸收、吸附沉降于土壤中的重金属。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套先进的除尘设备、窑尾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窑尾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各暂存库均建成封闭式车间、同时安装气压实时在线监测系统防止各暂存库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在预处理车间料坑地下水下游方向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防止渗漏的废液/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设2座有效容积均为50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泄露的废水、废液、物料及消防废水,防止泄露的废水、废物、物料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风险;在废液储罐区设置围堰,同时围堰与事故水池相连,防止泄露的废液污染土壤、地下水的风险。

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公参说明(建设单位提供)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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