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合同估算价3225.66万元,详情如下: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SY-202203SZ-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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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万!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EPC招标!

2022-03-15 09:01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日前,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合同估算价3225.66万元,详情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203SZ-009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

建设规模: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总治理面积约300亩,建设内容包括弃渣堆清理、坡面削方、坡面整形、场地平整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坡面绿化工程、河道治理、道路修复、环境整治等。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及优化、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及监测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完成本项目目标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凡本项目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应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十堰市茅箭区朝北沟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标段为朝北沟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18

合同估算价:3225.6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3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下同)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 ①单项合同金额施工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或治理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治理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治理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地质灾害治理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其他管理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各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宏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邮编:442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9-8782103

代理机构: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

邮编:442000

联系人:兰金波、王文雪

电话:0719-8883391

202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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