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对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垃圾分类、禁止洋垃圾入境、应对塑料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要求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对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体制机制,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走在前开新局”的要求,编制了《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我们省是全国第1个以省政府文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省份。至此,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拉开序幕。
一、“无废城市”建设背景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够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也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深圳、威海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同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地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了指南。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济南、青岛、淄博等9市入选,入选数量居全国第2位。我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主动推进,按照《国家方案》的要求,在先期开展建设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作方案》。
二、“无废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22年,全省16个设区市全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威海市引领带动、沿黄9市重点推进、其他城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
(二)重点任务
《国家方案》中提出了“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8个三级指标。山东省在《国家方案》及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围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这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省“无废城市”建设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设置了相应的量化指标。
一是强化总体设计,科学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制定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性法规。探索对历史遗留和无主危险废物治理等保障民生工程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广泛宣传“无废”理念,培育“无废细胞”,将“无废”理念融入国民教育中。
二是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升级。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逐步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规模,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无废园区”“无废工厂”100家以上。
三是推行绿色农业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一方面,以整县域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为重点,实现农牧循环发展。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另一方面,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水平。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
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各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合理布局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健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以主要产业基地为依托,补齐氰化尾渣、铝灰、废盐等利用处置短板,到2025年,建成1处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六是立足“三段一线”布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以危险废物、尾矿库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作为省内黄河上段,重点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鼓励流域内县(市、区)争创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省内沿黄中段城市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生态宜居能力,建设若干“无废县(市、区)”和“无废小镇”。发挥黄河三角洲地区资源优势,东营市加快建成全国知名的河海生态文明强市。
七是落实海洋强省战略,推动海洋绿色发展转型。沿海城市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绿色、集聚、高端海洋化工产业基地,形成绿色循环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持续开展“净滩行动”,探索开展海洋封闭倾废试点,推动陆海污染一体化治理。青岛、烟台、日照等港口加快建设国际领先的智慧绿色港口,以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为示范,树立“无废岛屿”建设典型。
三、“无废城市”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
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各市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级层面强化指导调度,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省政府有关部门强化政策资金统筹,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力度。各市完善政策体系,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纳入政府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山东省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下一步我省将锚定目标,以环境健康安全为出发点,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洁无害、安全可控的高品质环境健康保障,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