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1】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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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2022-08-04 10:43 来源: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1】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饶河县西林子乡靠山村;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座日处理1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设置2条日处理50吨焚烧炉处理线,主要负责处理县城的生活垃圾。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总工期489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应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验收、竣工图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设计为72.00万元;施工建安费为3,42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施工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1)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2)按照黑建规范〔2020〕9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2年6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刚入职的无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上述文件中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04日00时00分至2022年08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469-5677906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469-6151558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451-81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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