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某企业拟在其厂房内成立非全资子公司,仅处置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处置外面的危险废物,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自行利用?
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设施利用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对该自建设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属于自行利用处置管理范畴。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新华社02月13日
生态环境部02月11日
中国环境02月07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02月05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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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01月22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01月22日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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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4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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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27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4月25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2年06月10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04月19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1年09月30日
环保产业法律实务2021年05月08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8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0年11月11日
宿迁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04日
北极星固废网2020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