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7#、8#高炉热风炉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最高限价136827400元。
该项目招标人为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稀土钢板材公司7#、8#高炉所配套4座卡卢金顶燃式热风炉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采用固定床干法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稀土钢板材公司7#、8#高炉热风炉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G22090336
1.1项目概况:
7#、8#高炉为2座4150m3高炉,年产720万吨生铁,配置4座卡卢金顶燃式热风炉,热风炉未设置脱硫脱硝装置,烟气排放不能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改造方案选择固定床干法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烟气现状参考值“入口烟气1350000m3/h,温度210℃,SO2(干标)≤100mg/Nm3,NOX(干标)≤300mg/Nm3,粉尘浓度(干标)≤15mg/Nm3”,热风炉烟气由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净化后由原烟囱高空排放。改造后烟囱排放的各污染物的浓度符合钢铁工业超低排放排放要求:SO2(干标)≤50mg/Nm3(干基);NOx ≤200mg/Nm3(干基);颗粒物≤lOmg/Nm3(干基)。设计排放值满足目前津京冀地区超低排放要求:SO2(干标)≤35mg/Nm3(干基);NOx ≤150mg/Nm3(干基);颗粒物≤5mg/Nm3(干基)。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承包人负责配合环评、能评、安评、职评、规划许可办理、负责安全文明施工、防控措施、地勘、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设、详设、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规划方案设计等)、土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四通一平”、原有建构筑物迁建、绿化移植、地上地下障碍物的迁移改建拆除,原有的生活设施异地重建,地基处置换填、桩基施工及检测、土方开挖回填等)、采购及安装工程(含原有设备及管道桥架等的拆除和改造,含药剂初装及一年用量及填装)、公辅设施、调试、试运行、手工比对、验收(包含建设单位及政府部门安全、消防、环境、节能等分项验收及检测)、验收通过后移交,以上费用均在总包费用中。
1.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提供银行无条件保函或现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无息)。
1.4付款方式及条件:
调试结束,达到主要设计指标,投入稳定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0%,其余10%为质保金(建设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设备及药剂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7%)。开具相应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稀土钢板材公司7#、8#高炉热风炉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资格要求:见下表;
3.4业绩要求:见下表;
3.5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打印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