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印刷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四川生态环境前天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23日
台州生态环境04月16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04月10日
四川生态环境03月2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4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3月06日
鹤岗市人民政府前天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前天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04月24日
浙江省财政厅04月23日
亳州生态环境04月22日
宿迁市人民政府04月17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16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04月16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4月16日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04月12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9月26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3年05月04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3年01月28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2年08月09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2年06月08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2年05月19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1年08月03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1年07月07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0年05月28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0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