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15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2340STC1035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15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430号、冀发改函【20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唐银公司拟通过退城搬迁的方式,拟在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内建设唐银退城搬迁项目,建设成“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的新一代流程钢厂。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内。
2.2招标范围: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x1500m3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EPC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施工完成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以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或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专项甲级;③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专项甲级,资质证书范围涵盖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项目管理;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或设计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复印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建造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任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