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谋划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完善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布局,分区分类探索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新时代美丽城市。分领域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专题研究,谋划总体思路。
二、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和路径,谋划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思路和举措,做好政策措施储备。
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区域、城市、产业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有效模式、实施路径和推进机制。指导推动浙江省继续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机制。
扎实开展环境经济形势分析。完善生态环境形势与分析工作机制,深化环境与经济关联分析。高质量完成季度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报告,扎实做好月度环境经济形势分析研究。
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调查研究。将重点工程减排下达地方,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实施。
建立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稳妥支持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及时总结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案例经验。开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除外工艺研究。修订《生态环境政策评估指南(试行)》。深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探索。
三、稳步推进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研究推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印发实施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要点,抓好部省战略合作协议落实。
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机制。开展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面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加强攻坚战重点任务调度协调,开展煤炭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推动建立晋陕大峡谷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
四、持续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实
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制定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实施标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管理要求。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开展“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落实生态环境部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完善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台账并动态更新。
强化生态环境计划调度分析。拟定2023年生态环境指标计划。按月开展业务综合调度分析。做好向上级报送的生态环境领域工作进展及指标完成情况等报告的研究起草工作。
五、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落实相关改革任务。建设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评估。指导地方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组织开展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思路专项研究。
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总结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年行动方案。
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研究修订《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完成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作。
六、深入开展考核评估
联合有关方面做好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激励。健全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城市部级表扬通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