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22日发布《关于“乌昌石”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新建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塔城地区沙湾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兵团第十二师。
四川生态环境前天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04月24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4月23日
台州生态环境04月16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04月10日
四川生态环境03月2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4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3月06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7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06日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9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02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08月17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05月30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5月12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05月12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05月10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03月03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前天
玛纳斯县政府网前天
北极星输配电网04月25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4月25日
北极星电池网04月25日
新疆能监办04月25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4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23日
中国新闻网04月23日
国家电网报04月23日
中国电力报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