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22日发布《关于“乌昌石”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新建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范围包括乌鲁木齐市,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塔城地区沙湾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兵团第十二师。
生态环境部01月20日
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01月06日
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12月31日
安康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27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9日
湖北生态环境2024年12月11日
美丽重庆2024年12月11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0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湖北省环境厅2024年12月02日
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02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4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9月03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8月22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8月09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7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06日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9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02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08月17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3年05月30日
北极星电力网1小时前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1月26日
华电新疆01月26日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01月26日
北极星能源网01月26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1月25日
北极星储能网01月25日
新疆能源监管办01月25日
新疆发改委01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