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范围包含太原市、忻州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支持和鼓励太原市、忻州市辖区范围内未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其他企业自愿参加环境信用评价。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依法确定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06月26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04月03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月17日
能源电力公社02月13日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01月16日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01月14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12月25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25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06月18日
中共昔阳县委06月17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06月12日
汕尾市人民政府06月11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中能传媒研究院06月06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新吴生态环境局05月29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30日
通州区人民政府05月13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4月16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04月07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3月25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1月03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