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10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收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象保合作管理服务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联合上海华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包含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资、运营;以及二期扩建工程实施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本项目为宁波象保合作区和象山县石浦镇的共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已运营的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为 2.5 万吨/日,总用地 39 亩。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暂定采用 A2/O+MBR 工艺(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在不超过用地面积的情况下,确保出水排放达到上述标准)。建设规模为 2.5 万吨/日,用地面积约不超过 20 亩。进水含生活和工业废水,出水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 1 限值标准(改扩建),其余指标执行《城镇再生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在不超过用地面积的情况下,确保出水排放达到上述标准。
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1.5 年)
成交价格: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1.55 元/立方米,一期保底水量为 2.5 万吨/日;二期保底水量于运营期第一至五年分别为 1.25 万吨/日、1.5 万吨/日、1.75万吨/日、2 万吨/日、2.25 万吨/日,运营期第六年至运营期结束为 2.5 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