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标准 > 正文

上海市发布地标《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3-10-27 09:11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达标判定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本标准执行。掺烧生活垃圾或其他非危险废物的各类锅炉或工业炉窑,当掺加生活垃圾或其他非危险废物的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的30%时,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本标准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沪环函〔2023〕1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3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