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具体行动。《工作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巩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成效,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强化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明确了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通过实施整治,2024年年底前,沿黄河省(区)化工园区和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2025年年底前,其他各类园区基本实现上述目标。
《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摸清园区污水收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园区环境管理、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二是开展整治销号。存在问题的工业园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及时予以销号。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涉及园区合并、升级、设立或撤销的,以及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园区开展指导帮扶,核实工作进展,将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调查拍摄范畴。四是打造标杆。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电镀、造纸、印染、食品等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为重点,推动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业园区管理模式,推荐优秀案例,加强宣传推广。
《工作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协作,做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排污许可等工作衔接,统筹相关部门在污水管网维护改造、园区循环化改造、化工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资金,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要结合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工作,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实行信息公开,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