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件规定了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改、扩)建啤酒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关于《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增强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协调性,促进啤酒行业绿色健康发展,我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地方标准《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681—2011),形成了《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