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有关情况,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布局,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现发布济南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80.55万吨,较2022年产生量减少1.99万吨。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精(蒸)馏残渣(HW11)、废酸(HW34)、表面处理废物(HW17)、医药废物(HW02)、焚烧处置残渣(HW18),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4.04%、33.42%、7.03%、4.37%、3.61%。
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情况
2023年,全市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81.08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其中委托处置利用50.92万吨,自行处置利用量为30.16万吨,年末贮存量0.73万吨。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31家,具备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
(一)处置能力情况。全市现有2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涵盖焚烧、物化、填埋处置能力,总规模14.15万吨/年。其中济南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能力11.65万吨/年(包括焚烧1.65万吨/年、物化3万吨/年、填埋7万吨/年)、山东金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能力2.5万吨/年(焚烧)。2023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为71.43%。
(二)利用能力情况。全市现有5家综合利用单位,分别是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山东方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祥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恒腾环保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济南莱芜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废矿物油、废酸、废油桶利用能力,总规模合计33.13万吨/年。2023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为14.45%。
(三)收集能力情况。全市现有收集单位22家,其中综合收集单位14家,综合收集能力约24.77万吨/年;单一收集单位8家,含铅蓄电池收集单位6家,收集能力约24.8万吨/年,汽修行业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单位2家,收集能力0.68万/年。2023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为5.37%(其中综合收集平均运行负荷率6.05%,单一收集平均运行负荷率4.79%)。
另外,全市还有34家单位通过自建或利用现有设施具备危险废物自利用能力,规模94.2万吨/年。
从全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以及设施运行情况看,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和收集能力均过剩。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不足。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建议
(一)处置、利用类项目。综合处置类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为全省统筹,综合利用类危险废物转移利用为全国统筹,建议参考《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投资建议落实。
(二)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项目。不建议建设。
(三)鼓励现有危险废物持证利用处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标改造等方式,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