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整合淘汰。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除供热以外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现有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应安装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有序推进以电代煤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五)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安全稳妥推进现有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淘汰并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稳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优化交通结构(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滇南中心城市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推动重点行业减煤节能,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安全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积极开展锅炉淘汰整合,推进工业炉窑能源清洁化,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三)持续优化交通结构。
推进工业炉窑电代煤,统筹发电侧、电网侧和用电侧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鼓励支持新改扩建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推动生物质、天然气等燃料替代煤燃料。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推动以煤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优化交通结构(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
市)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除供热以外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现有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应安装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有序推进以电代煤
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优化交通结构(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
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替代。四、优化交通结构(十)优化货物运输结构。
有序推进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气代煤。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3.德城区、天衢新区除上述范围外,其他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气代煤、电代煤、集中供热等)的区域。其他县(市、区)政府根据本辖区实际划定禁燃区。
(二)民用清洁煤炭推广牢牢把握“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对于没有集中供暖条件以及电代煤、气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采用“清洁煤炭+节能环保炉具”的模式,用优质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