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核技术利...达到伴生放射性矿鉴定标准的16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稀土、锆及氧化锆、铌/钽、锡、铝、铅/锌、铜、铁、钒、钼、镍、锗、钛、金矿开采、选矿、冶炼项目;磷酸盐开采、选矿和直接以磷酸盐为原料的加工活动项目;煤开采
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的放射性污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的放射性污染治理。28.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放射性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能力建设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相关的生物多样性迁地就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
包括典型工业废水治理悬浮物、硫化物、石油类、氰化物、六价铬、铅、镉等污染物去除技术;土壤重金属污染、典型有机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生物修复技术;有毒有害物质的生物化学集成治理技术等。(九)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八)环境监测检测技术大气、水质、土壤、地下水、海洋、生物、生态、噪声、放射性污染等环境监测检测与预警技术。(九)智慧环保领域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技术,无人机、无人船环境监测与管控技术等。
此外,聚合氯化铝还可用于净化饮用水和自来水给水等特殊水质的处理,如除铁、除镉、除氟、除放射性污染物、除浮油等。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不适用于非建设用地土壤、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此次征集的环保实用技术范围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水污染治理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噪声及振动污染治理控制技术、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治理技术等。
,规范了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管理程序和内容,明确了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的方法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对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3项标准”)分别规定了放射性测井工作中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温室气体管理制度、噪声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制度等同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实施时限和不予实施情形等内容分别制定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裁量基准
据了解,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土壤污染、破坏、污染饮用水源,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性、放射性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案件,协助开展水污染风险隐患分析
1.建(构)筑物:拆除集液池2座,泵房、值班室和中转池各1座,预计产生建筑垃圾1125m,其中放射性污染建筑垃圾847m。2.管线:拆除污染管线520m和配套支架,以及集液池铁质栏杆等,共计9t。
五)噪声及振动污染治理控制技术;(六)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治理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二)水污染治理技术;(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四)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五)噪声及振动污染治理控制技术;(六)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治理技术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管理规定(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受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开发利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工作指南。第三条 本工作指南所称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是指经调查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有关标准限值的地块。
在产工矿企业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不适用本规定,建设用地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及开发利用活动不适用本规定。...,对其出具的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效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对风险管控、修复、后期管理等活动结果负责。
强化辐射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开展重点核技术单位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的辐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辐射环境监测和放射性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用地存在使用历史不清、污染来源不明等情况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致病性微生物污染调查。公示期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
本指南规定了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目标、程序、管控范围、管控措施及应急措施。本指南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本指南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