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2〕32号)相关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鼓励现有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处置项目转型升级,慎重投资新建集中焚烧、物化和填埋处置项目,如确需建设集中处置项目的,其单套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应大于
(三)持续优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模式完善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推动建立市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有保障,偏远地区集中处置与就地处置相结合,动态完善“平急两用”处置能力作备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全市无已建成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全市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衢州市占比超过5%的危险废物情况统计表二、全市危险废物收运和利用处置情况(一)市内收运和利用处置情况1.总体能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8家,包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焚烧或填埋)单位3
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内集中利用处置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为主、委托市外集中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一)利用处置能力现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不断提升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水平。
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便利化和转移快捷化;动态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和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
(二)不断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动态健全集中处置保障体系。推动健全完善“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基本盘。
拟新增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规模为3万吨/年,在建含砷废物处置设施(个旧市鸡街镇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规模为408.75万m。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项目。七、研究和试验发展31.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八、社会事业32.
,根据各地上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现发布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清单(见附件)。
(七)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处置: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集中填埋处置项目(不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新建的单独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自用设施项目。
(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慎重投资新建危险废物收运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综合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优化服务延伸。
(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乐山市净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运营公司,采用高温干热工艺,可处置hw01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ⅰ期为疫情突发备用,ⅱ期为常规处置使用,处置能力为5475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具体而言,13.2亿元将用于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包括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等,预计可新增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24万吨/年。
推动健全完善“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特殊类别全国统筹”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保障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基本盘。
其中,集中处置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在我省豫东、豫西、豫南、豫北、豫中均有布局;豫西、豫北和豫中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相对较强,豫东、豫南地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相对较弱。
(二)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根据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及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我市已建成1个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点,年收集能力共2万吨,1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
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分析全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0家,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单位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8.2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9000吨/年;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 项目的公示,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五、环境治理业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及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六、研究和试验发展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六、环境治理业28.新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项目。七、社会事业29.主题公园:特大、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