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水泥(熟料)和独立粉磨站项目应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建设。
推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于达到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企业实施减少错峰生产时间等正向激励政策,新建(含搬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等要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建设
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全面完成焦化、水泥(含粉磨站)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
2025年底前完成4家水泥熟料企业,2026年底前完成5家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
2024年底前,完成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3家独立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完成全市6家独立粉磨站颗粒物深度治理。
一、主要目标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30%以上;到2028年底前,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通知要求,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一、主要目标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逐步淘汰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60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二、工作目标推动实施水泥行业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上海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印发《上海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实施水泥行业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鼓励砖瓦窑企业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粉磨站、水泥制品企业创建绩效引领性企业。(五)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12.强化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
一、主要目标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江苏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苏环办〔2024〕6号),推进全市现有7条独立粉磨站的水泥生产线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工作范围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其中提出,2028年底前,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完成超低排放监测评估和公示。
一、目标要求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到2025年,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逐步淘汰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60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各地要统筹抓好熟料生产、独立粉磨站企业,从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三个方面实施改造。三要压实责任,强化协作。企业是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的实施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水泥协会、省焦化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西南水泥、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分管领导,各市(州)、区(县)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水泥(含独立粉磨站
10月底前,焦化企业和水泥企业(含粉磨站),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改造。
公示范围为水泥熟料生产合规企业(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不含矿山),不含独立粉磨站企业。
一、主要目标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以及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
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2026年前完成水泥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2026年前完成水泥生产企业(不含矿山)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宜兴市为重点
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水泥行业60家熟料企业、142家粉磨站企业和25家焦化企业,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水泥行业60家熟料企业、142家粉磨站企业和25家焦化企业,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长期停产企业除外)。6.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作为水泥产量居全国首位的省份,广东省不仅要推动现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还要求新建(含搬迁)水泥(熟料)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项目按照超低排放水平建设。
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含生产特种水泥、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生产环节包括矿山开采及输送、破碎、粉磨、配料、熟料煅烧、烘干、协同处置等,以及物料产品储存运输。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熟料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加强日产2500吨及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直径3.5米(不含)以下水泥磨机和规模10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10万吨/年(含)石灰生产企业的节能监察、环保检查和质量监管,倒逼企业加快改造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