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适用范围)下列单位纳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
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家。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接受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委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和编制年度排放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促进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
,并参照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要求,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监管系统。...,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本市将依托“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
在省外注册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我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测技术服务行为,促进生态环境检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详情如下: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
自2020年上海市正式开展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以来,sgs通标已连续三年获得a级评价,坚持诚信合规理念并贯彻到运营中,通过高标准高质量监测技术与服务,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绿色发展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监管,切实规范监测行为,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促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
全链条、全环节监管,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包括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机构和社会化检测机构,以下统称社会监测机构)的服务行为,为持续推进本市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职业操守及委托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监测数据和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在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中掌握的监测数据和信息。
2023年4月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sgs通标凭借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高质量技术服务与能力,以及诚信规范运营再次获评生态环境监测信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规定,我局对在本市“一网通办”备案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发的“吉林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平台
【启示意义】推动排污单位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和自动监测相关工作,是营造主动守法环境有力抓手,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社会化监测服务市场活力的有效举措。
重塑生态环境第三方机构监管制度框架,制(修)订《宁波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细分领域配套制度,加速提升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治理服务水平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各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州(市)生态环境局应积极引导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危险废物鉴别,提升危险废物鉴别能力。(二)鉴别方案。...鉴别完成后,鉴别委托方应将鉴别报告和现场踏勘记录等其他相关资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告鉴别委托方所在地州(市)生态环境局。
10月19日,微信公众号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发布《警示 |替换图谱,篡改时间!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以上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的规定。
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适用《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在接受评审申请时,应当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查询监测报告编号,确认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监测报告无编号的,应退回并要求报告编制单位补正,同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行监测,依法披露相关信息,并督促受委托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和2022年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和
、污染物排放情况、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管理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本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